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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注意:十分钟学会代位权和撤销权。

2023-03-26 13:53:07会计
注会《经济法》不像《会计》、《财管》等科目涉及大量的公式和计算,也不像《审计》那样晦涩难懂,《经济法》属于偏文科类科目,知识点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下面的内容!代位权(苏苏老师基础班第52讲 按

注《经济法》不像《会计》、《财管》等科目那样伴随着很多公式和计算,也不像《审计》那样费解。 《经济法》为文科类科目,知识点需要考生理解后才能记忆。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起看下面的内容!

代位权

小班注意:十分钟学会代位权和撤销权。

(苏老师基础班第52届相应债务与连带债务、合同保全) )。

(陈小球先生基础班第二十八届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属权,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除外。 【解释1】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或者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债务人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催促子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不就此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仍然怠慢。 【解释2】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继承关系发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1)债权对债务人的合法性;(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债权到期; 债权人债权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身专属的债权)代位权诉讼)1)债权人)原告)相对人)副债务人)被告)3)债务人)诉讼上的第三人)管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5)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需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对债务人的相对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债务人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提示】债权人的债权有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优先受偿。

(黄洁洵老师基础班第十八届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 5、代位保存权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属权在诉讼时效期满前或者不迟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况,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提示】代位保存权可以诉讼方式和非诉两种方式行使。

撤销权

(苏老师基础班第52届相应债务与连带债务、合同保全) )。

(陈小球老师基础班第二十八届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1.可撤销情况)1)债务人无偿处分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2)相对人知道/应当知道债务人以不合理价格交易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解释】转让价格未达到交易时客户指导价或市场成交价70%的,一般可明显视为不合理低价的转让价格超过当地指导价或市场成交价30%的,一般可明显视为不合理高价2 .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需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3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4 .撤销权诉讼(1)债权人)原告)2)债务人)3)受益人或者受让人)诉讼上的第三人)4)管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5)法律效果债务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被撤销的,原本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受益人应当归还从债务人获得的财产。 【提示】债权人无权优先接受撤销权行使的结果。

(黄洁洵老师基础班第18届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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