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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检混乱。专家:年检社会化提高中立性和客观性

2023-04-03 12:53:04会计
来源:法制日报年检社会化提高中立性客观性 车辆检验机构定位不清导致检验流于形式专家建议 ● 年检社会化能够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中立性和客观性,防止技术检验变成行政管理,出现政府监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错误。同时,还能明确双方权

来源:法制日报

社会化提高中立性客观性

由于车辆检查机构位置不明确,检查流于形式专家的建议

车辆年检混乱。专家:年检社会化提高中立性和客观性

年检社会化提高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使技术检测成为行政管理,避免政府监管部门出现裁判员和运动员双重职责失误。 同时,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避免安全技术检查流于形式

机动车年检制度改革的方向,关键是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既不能想守旧、想变革,也不能废而不管

本报记者王阳

本报见习记者白楚玄

有关机动车年检的政策,一直受到“有车一族”的关注。

2020年3月,机动车年检发生重大变化的——机动车检测标志实现电子化,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16个城市成为试点城市。 从6月20日开始,汽车检查标志的电子化在全国普及。 据了解,机动车检测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采访中,有专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汽车年检制度在加强汽车运行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汽车化步伐的加快,汽车年检制度暴露的缺点和问题也越来越多,关于汽车年检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将机动车年检社会化,就是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转化为专业的社会服务。 ”上述专家认为,机动车年检社会化将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中立性和客观性,避免出现技术检测成为行政管理,政府监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作用失误。 同时,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避免安全技术检查流于形式。

催促定期检测车辆

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汽车检查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行业。

机动车定期检验制度是指取得正式号牌和通行证的每辆车辆必须经历的检验,每年一次,分为首次定期检验和定期检验。 针对我国汽车发展和管理的现状,汽车年检制度既可以鼓励汽车所有人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障汽车所有人依法管理、使用和维护车辆,又可以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提供制度层面的保障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公安交通管理从法律层面建立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制度。 随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等配套法规、标准的制定实施,明确了检验机构的准入条件、资格审查、监督检验等规定,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进一步规范。

至此,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框架初步构建,形成了依法依规进行安全技术检测的工作格局,更好地保障了道路行驶车辆的安全性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

《法制日报》记者整理资料发现,汽车检测在汽车消费发达的国家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日本、美国、欧盟更是通过长期的数据比较、分析,证实定期检查是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汽车维护,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

在日本,法律规定普通汽车新车的首次车检是购车登记后的第三年,此后每两年进行一次车检,其中卡车、客车、特殊车辆每年都需要进行车检。

在美国,每个州的政策都不一样。 对于有年检要求的州来说,法律要求车主保障自己车辆的安全,提高其他道路车辆、行人的安全度。 没有年检的州既没有安全检查也没有排气检查。 也就是说,也没有汽车年审这个词。 在欧洲,根据1996年通过的欧盟交通立法,许多国家的年检制度基本相同,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定期对车辆进行年检,但在细节上也略有不同,各国将根据自己的情况酌情安排。

关于具体的执行,欧洲、美国、日本也不一样。 在日本,和我国一样,专门设置了车检场(东京及周边地区除外),车检的工作基本上被一部分大型汽车用品店允许,而且在比较小的地区有时也会让加油站代理进行,但车检的流程比我国更复杂

欧洲和美国在这方面很相似。 他们没有特别的验车机构。 在美国,所有车辆的年检工作基本上都在经过批准的汽车、修理厂和加油站进行,车辆的检测过程也相对简单。 欧洲许多国家也没有政府运营的车检机构,所有车辆的年检场所都是民营企业。

采访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行业给环境和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但要掌握良好的汽车认知常识和环保安全观念还需要时间。 机动车年检的目的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即机动车驾驶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以及控制机动车排气排放,保护环境安全。 “定期对机动车进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等待或运行状态,对机动车驾驶人和全社会都是必要的。 ”

今年1月14日,公安部召开发布会,通报公安交管部门2020年新推出的6项民营企业改革举措。 包括三个试点推进改革措施,三个全面落实改革措施。 试行汽车检查标志的电子化就是其中之一。

该措施实施后,车主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移动电话APP发放验证码电子证书。 车辆完成车辆登记、检测业务后,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通管制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测标志电子凭证,车辆无需贴纸质检测标志,也可以贴

用野蛮的捆绑说谎

车辆年检混乱

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年底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为26150万辆(含三轮汽车和低速卡车762万辆),比上年末增加2122万辆,其中民用汽车保有量为22635万辆,增长1905万辆民用轿车保有量为14644万辆,增加1193万辆,其中民用轿车保有量为13701万辆,增加1112万辆。

在全国民用汽车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基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机动车年检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许多问题。 其中,捆扎式汽车年检的争议不断。

捆扎式机动车年检是指将交通违章记录的处理与机动车年检的捆扎相结合的行为。 在车管所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时,司机应当处理近一年的违章车辆后通过定期检查。

2018年8月6日,交警支队仍有110多起违法记录未处理的机动车未发放检验合格标志,遂将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发给该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 2019年4月18日,该案二审判决,责令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维持一审判决,再次处理廖某检验合格标志的申请。

北京律师肖东平认为,机动车违法和年检,一个是行政处罚,一个是行政许可,前者指的是具体行为人,后者指的是车辆,从性质上看,两者完全没有关系。 对未处理车辆的违法行为不年检,是以“人”违反交通规则处罚“车”,粗暴捆绑管理导致新车无法取得验车合格证,这不仅背离了法治理念,也损害了法治权威和公信力。

事实上,除了以处理交通事故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颁发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证的前置条件外,现行机动车年检还存在其他问题,受到车主的批评。

《法制日报》记者以“汽车年检”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可以看到关于“汽车年检中如何投诉车辆损坏”、“如何避免对稽查人员进行暴力验车”、“年检后故障百出”等问题的讨论。

以前有媒体曝光过,很多地方的汽车年检中都有“涨了包”的现象。 2019年6月,在广西南宁某汽车检测中心,徐先生接受汽车年检时,工作人员直接出了两个价格让她选择“自己做160元,代办270元,包过”。

此外,还存在检测机构服务态度差、排队等候检测时间长等问题,这是一种防范车辆风险、保障行驶安全的汽车年检,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2014年4月29日,公安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辆年检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设车检机构。 如果开设,必须在9月底之前完全脱离。

采访中,有专家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机动车安全检测社会化的方向,但并未将其作为强制性规定。 安全检查社会化是指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转化为社会化的专业社会服务,一方面收费,另一方面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双方权利义务平等,承担各自的责任。 安全检查社会化可以增强汽车安全技术检查的中立性和客观性,避免技术检查成为行政管理,政府监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失误。 安全检查社会化还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避免安全技术检查流于形式。

一直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交警支队车管科民警滕洋案备受社会关注。 不到三年,滕洋利用常驻汽车检测站的便利,在年检车辆未来现场进行机动车年检,先后受贿231万余元,上演了“科员大贪污”的丑剧。

2018年10月8日,二审法院判决滕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其母杨葵武犯隐瞒、隐瞒犯罪罪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70万元。 追缴滕洋犯罪所得196.1万元上缴国库,其中79万元可追缴杨葵武。 与此案相关的战某、崔某、安某等人也因受贿罪、受贿罪等受到法律严惩。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向齐认为,车辆安全是一个专业性和技术性的问题,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来判断,这是汽车安全技术检测制度的初衷。

孙先生表示,目前的机动车检测制度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法律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社会化,但这一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 一些检验机构仍然与公安机关、技术监督部门存在某种利益关系,检验机构定位不明确,缺乏中立性和客观性,一些检验机构事实上发挥着国家机关的作用。 由于检验机构定位不明确,检验流于形式,有的检验机构只要收费就要出示检验合格证。

二是检查机关的责任不明确。 技术检验应该像注册会计师一样,是一种社会服务。 不提供服务而造成结果或者虚假检查结果的,应当对造成错误检查结果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不能体现权责统一。

第三,结合车辆安全检查和车辆危险风险,车辆不符合危险风险不进行安全检查。 这样的结合操作是有用的,但实际上是不合理的。 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制度。

车辆年检流于形式

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多。 “买车难养车”可能是很多人买车后的感慨,最在意的是年检。

上海一位业主认为,允许生产、销售和使用汽车在法律上应当推定符合国家环境标准。 在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之前,如果车辆不能正常行驶,维修机构也只能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零部件,基本不会出现异常排放问题。 因此,车辆是否环保,不是车主的义务,而是国家加强对汽车制造商、维修机构、油料供应商监管的问题。 “强制车检其实是一个假命题,是对车主承担的法外义务。 ”

根据相关资料,车检这个市场非常巨大。 5年前公安部和原质检总局曝光的“平均每年7000多万辆机动车检测”显示,一次车检约需100元至200元,全国年车检消费达100多亿元。

业内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车检由行政机关负责转型市场,但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则,检查交给谁,显然是受权力操控。 负责车检的机构没有经过公开竞争,也不需要对国家承担更多的义务。 所以,目前检测公司的最大目的不是维护车辆的安全性能,而是以追求利润为最终目的,即使在车辆年检过程中遇到所有问题,也几乎可以花钱摆平。 机动车年检流于形式,巧立名目乱收费,由此产生的庞大的地下灰色利益链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公司是平等的市场主体,车检与否必须基于业主的自主性。 但在目前的体制下,车主没有不进行车检的自由,只能在有限的几家车检公司中选择。

据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官网消息,泰顺县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工作人员毛某、林某、夏某、唐某利用负责机动车检测的职务便利,采用违章操作方式帮助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非法收受车辆代检人员8.5万元。 最终,法院判处毛某、林某、夏某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近年来,废除年检制度的呼声不断。 每年两会期间,机动车年检制度经常成为热门话题之一。

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安顺市市长陈训华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取消七座车以下私家车年检的建议》。 这个提案被很多网友称为良心的提案,得到了数百万网友的称赞,从侧面反映了业主对年检制度的不满。

也有网友认为年检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车主检查车辆状况,出发点是好的。 但相对于车主每年为该年检制度支付的费用,似乎性价比不高,汽车年检存在很多不合理的问题。 年检时不能检查汽车故障,年检后汽车故障堆积如山,这也是很多车主抱怨的原因。

有交通管理部门担心,取消汽车年检后,非法改装车会更加猖獗。 目前,环境保护是当今的主流,汽车尾气已成为许多城市污染源。 取消年检后,违法机动车擅自在道路上行驶,城市空气污染将更加严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认为,机动车年检制度改革的方向,关键是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既不能不想守旧、不想变革,也不能废而不管。 真正涉及汽车安全特别是汽车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要管好,其他项目要放开。 依法免检的,不得要求车管所领取检查标志。 年检的具体实施可以交给汽修厂等有资质的市场主体进行,有关主管部门重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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