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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
一、申请条件(一)参加所有科目)等级报考全科)申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一年以上。 (二)部分科目免试)等级为二科免试)的条件
符合上述(一)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0755-79002科目,免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0755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20年以上。
(三)具备增报专业条件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通过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选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报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门课程。
二.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是滚动考试,参加所有四门考试(级考全科)的人必须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报考科目。 参加两门考试(等级为免二科)或一门考试(等级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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