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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3-04-05 08:03:02四六级
为促进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及《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直机关(含参

为促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建立健全基层公务员培训选拔机制,加强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及《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南省公务员局组织2022年度省直机关(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公务员公开招聘选拔(包括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计划

2022年湖南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开招募职位包括副处长职位( 1名)和四级研修生职位( 8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公开选拔职位分为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128名)和面向符合条件的选拔学生( 6名)两种。

检察官的分阶段甄选职位包括从三级检察官到三级高级检察官的职务( 9名)。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见《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一、附件二)。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举

1 .登记范围:

省内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央是湘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湖南警察学院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受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的职务。

2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下列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

现任省管企业内设机构负责人或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级人员现任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管理企业、市州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中央企业中相当于省或市州管理企业的职级人员。 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经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在五级、六级工作人员岗位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中央和省直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州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工作满二年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职位公开招聘工作经历,且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新提拔领导职务的,应在职工作满1年。

)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备晋升公务员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的职务职级公开遴选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数、工作经历年数、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现职以应聘时的工作为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评选:

(一)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已因涉嫌违纪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六)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满或者受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正在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评选

1 .登记范围:

全省市级及以下机构中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并编制工作单位的公务员。 其中,特别面向选拔学生公开选拔的职位,面向全省在乡镇工作满两年的选拔学生。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机关(包括垂直管理机关、派出机关等),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登记。

2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维护好“两个建立”,坚决做好“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为大众所公认。

(三)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军队转业干部在兵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经验,退役士兵在军队现役工作经验,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4)一般在本级机关工作满2年,且在本级机关工作满1年的,报考选人公开招聘特岗的,以及从乡镇、街道机关调入县级机关的公务员除外。 此外,在本机构工作1年以上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级别。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 检察官分阶段选定的职务要求以职务表为基础。

)7)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1986年9月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有职务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数、工作经历年数、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在职职级以应聘时的工作为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评选: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已因涉嫌违纪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4)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满或者受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者现岗位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期限或者跳槽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六)尚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为现职职级不满一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在职后,不得立即报考构成公务员法第74条第1款所列情况的选拔职位或选拔职位。 同时,不得报考由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6日17︰00,报名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ea.com )在线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 参加公开招募的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 参加公开选拔的报名者可以同时选择省直机关职务和市州直机关职务。 应聘者应按照公告和职位表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应聘。

2 .组织推荐。 将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进行申请。 申请人下载并打印《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 )或《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4 ),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作为享有任意豁免权的所在机构) 报考选调岗位的,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推荐盖章。 申请人填写申请信息时,应当将《报名推荐表》采用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并上传至网上申请系统。 如果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未上传《报名推荐表》,则视为放弃注册。

申请人在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更换为其他职位。

3 .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系统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应聘职位所需条件,对部分项目进行自动审核。 报名者对职务条件不明的,应当主动向评选单位或者评选单位咨询,并对自己的评选报告负责。

评选单位或者评选单位要求现场报名审查的,应当经评选单位或者评选单位现场审查同意后方可网上报名,未经现场审查的网上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和公开选拔的全过程。 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取消选考资格的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等级发生变化,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未满2年,是否在本级机关工作提拔职务和晋升职务在现职职级工作不满一年的,中止其选拔程序,不再作为选拔或选拔人选。

4 .缴费。 报名者须于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2︰00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笔试考试费为100元/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付费确认者,视为放弃申请。 如果缴费成功的话申请就完成了。

5 .打印准考证。 报名者从2022年9月22日9︰00开始到9月23日24︰00为止,自己通过网上的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职称计划人数比例为5:1,湖南警察学院公开选拔职位比例为2:1。 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审核减分职位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如果职位削减计划还达不到考试的比例,就取消职位计划。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评选单位或者评选单位可以适当降低报考比例。 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申请变更或退款。

(二)笔试

省、市州直机关公开选考和公开选考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分为2科,笔试地点设在长沙。 报名者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公开职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对策论文( A类); 公开遴选职位,试验公共基础知识、案例研究和对策性论文( B类)。 各科满分都是100分。

9月24日9时30分至12时00分案例分析与对策论文

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案例分析和对策论文成绩6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既可应用于省市州直机关公开选拔,也可应用于公开选拔。

湖南警察学院公开选拔职务,不进行笔试,报名者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成绩为综合成绩。

报名者可于2022年10月8日10时以后登录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评选单位或者评选单位按照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推荐书原件、公务员或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评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评选单位或评选单位在同一职位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提出资格复审候选人。

(四)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

1 .面试对象和比例。 资格复审合格的对象进入面试。 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率通常为3:1; 省直机关面试对象与市州直机关面试对象交叉时,市州直机关可适当调整面试比例,一般不超过5:1; 公开选聘职位和需要职务业务水平测试的公开选聘职位不低于5: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评选机关或者评选单位可以降低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 .业务级测试。 评选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对应聘者进行职务业务水平测试,并在面试前完成。 职称考试一般由评选单位或者评选单位组织开展,应当提前公布考试主要范围和考试方式,并按照占面试总分30%的比例计入面试综合成绩。 业务水平的测试满分为100分。

3 .面试。 省直机关的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一般由评选单位或评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市州直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安排。 面试强调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4 .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 50%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评选单位或评选单位负责。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决定体检、考察对象。 公开选拔和公开选拔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1。

1 .体检。 体检标准及相关要求参照《报名推荐表》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 .考察。 评选单位将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工作素质和地位的契合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评选单位或评选单位决定是否补领,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补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六)公示和相关手续

1 .公示。 选人用人单位要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匹配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选人用人单位,不仅仅是分人用人。 在拟调入的机构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 )办理调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选人办理调动手续,选人办理调动手续; 对反映存在重大问题且有证据的,取消评选调查或者评选资格。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选拔或者选拔单位可以将选拔或者选拔对象试用一段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3 .任职。 选人用人单位调入机关后,应当办理任职手续。 遴选职务,可以根据职务要求,参考原职务等级,由与本机关符合同等条件的人员任职。 报考公开选拔职务的,按报考职务任职,按规定办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 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开展诚信试点。 报名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各环节,不弄虚作假,不放弃。 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资料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有关证明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参加湖南省公务员选拔考试和选考。

(二)严格考试纪律。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选拔任用干部和公开选拔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情况通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在评选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抗肺炎疫情常态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应聘者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根据各阶段考试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有关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由各评选单位或评选单位负责解释。

申请人需要咨询职位表的相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请通过职位表上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拔机构或选拔机构联系。 咨询电话请参考职位表。

如有疑问,请致电以下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 0731—81127349。

报考咨询电话: 0731—85063791; 在线注册技术咨询电话: 0731—85063794。

六、各市州公务员公开招聘选拔工作安排和公告详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

附件和链接:

1.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调整公务员职务表

2.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3.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推荐表

4.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招考推荐表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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