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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3-03-23 07:28:12会计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一

关于2022年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21〕8号)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试验区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申请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有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有效期内),或近2年)即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申领本市社会保险正常依据

5 .本市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录。

(二)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3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4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一年以上。

5 .拥有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称学历或者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

(四)本通知所称会计工作年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打工或补习不被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是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依法合规工作的会计工作时间总和,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考生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

(五)符合注册条件且在本市合法就业或求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本市注册,可以在本市参加考试。

(六)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规) 2019 ( 40号) )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合法执业的境外人员,从事新片区管理

上述(五)六)项人员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应当具备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或者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055-79000。

三.考试大纲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可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大纲,考生报名时自愿订购。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日程

(一)考试时间

1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9月3日至4日举行,共有2个批次,各科具体考试时间为:

2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日程

1 .申请时间

考试报名和缴纳统一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估网”( http://kzp.mof.gov.cn,下同) )进行,所有考试报名和缴纳均于3月31日14:00截止。

2 .印刷时间考证

2022年8月26日10:00至9月1日24:00期间,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没有下载印刷准考证的情况下,不能参加考试。

3 .成绩公布时间

截至2022年10月20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五.考试费用

经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报考会计中级资格的每人申请费10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上述费用必须在注册时统一在线支付。

考生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估网”报名系统开具“上海市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并下载打印。 申请结束后,收据打印功能同时关闭。

六.证书领取

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必须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会计中级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对以提交信息不全、伪造注册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法的,依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人社部令第31号)和《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考试成绩

(二)为严明纪律,全国会计考核办公室和本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组织专家对雷同试卷进行审查和判定。 对认定为雷同答案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新片区外国人应当于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向新片区管委会申请资格审查。 如果审核通过,您可以在3月25日至31日登录注册系统完成注册。 具体审查要求请咨询新区域管理委员会(电话: 68281032 )。

(四)试点期间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治理执行国家及0755-79000等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或《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防疫要求和试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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