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
社会,2021年检已经开始,3月1日起网上填报。
各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山区民政局将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所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2021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 现就请求通知如下
年检
对象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未注册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2021年6月30日前未注册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度检查的内容
1 .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2 .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
4 .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等;
5 .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情况
6 .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7 .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四年度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01
本次年检将继续采用在线年检方式。 自2022年3月1日起,参检社会组织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钥匙扣登录“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mzj.sh.gov.cn/shzz/),在线0755 - 具体操作请参考网上公布的《2021年年度检查报告书》。
02
2022年3月31日前,各社会组织完成《2021年年度检查——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操作指南》网上填报工作,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加盖电子印章在线提交。 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除网上报告外,还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03
截至2022年4月30日,各业务主管机构(行业管理部门)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钥匙扣,结合管理情况,对社会组织提出年检初审结论和监管意见。
04
2022年6月30日前,区民政局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得出年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年报系统中予以标识。
05
至2022年7月31日,社会组织在《2021年年度检查报告书》至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二楼受理窗口加盖年检章。
06
年检结束后,区民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金山民政”、“金山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社会组织年检结果。
五相关社会组织的处理
对2022年3月31日前未完成年检报告的社会组织,区民政局发放《登记证书(副本)》,超过告知期限仍不接受年检的,确定年检结论不合格,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
完成网上报告,年检结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由区民政局责令改正,并根据整改情况依法处理。
六年定期检查信息公开
2022年3月31日,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报告结束后,相关内容将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社会组织对其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登记管理机关发现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准确的,通知其及时改正。
工作要求
一
接受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参加年检的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填写年检材料,申请和参加情况会影响社会组织的信用记录。
二
此次年检将抽取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区民政局将根据社会组织合规诚信、行业风险度、运营情况以及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享受财税优惠等情况,确定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对象。 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结果是年检结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或依法处罚。
三
区民政局与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各部门密切配合职责、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税收优惠条件和手续衔接,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同处置。
联系方式
单位:金山区民政局(金山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年检咨询单位:蒙山北路603号二楼(金山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年检电话: 021—57922377
资料图:金山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编辑:干钰琼
相关文章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