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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考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生,请收藏此疫情防控要求。
市财政局表示,2022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将于9月3日-4日开始,除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外,还必须遵守防疫要求。 考生须至少提前14天完成本人的上海“随申代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下载并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如果考生在考试前7天在上海或到达上海,建议不要离开上海。 详情请参阅
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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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试验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8月22日更新) )。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上海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根据本市新冠防控肺炎疫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本次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并报市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生至少提前14天完成本人上海“带申请表”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可通过微信、支付宝( Alipay )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 《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每次考试需提供一份) )做好报考期间个人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
二、考生如考试前7天在上海或到达上海,建议不要离开上海,密切关注考试前10天本人的健康状况。 发热(体温37.3时,指水银体温计腋下的温度,其他类型的体温计以此为准进行校正。 下同)、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诊。 备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和物品。 勤洗手,在公共场所戴口罩,在各种地方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考试当天,尽量在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 目前仍在外省市的考生应在考试前7天内返回上海。 回家的路上要严格做个人防护。 回国后第一时间报告居住地居委会,按照上海最新防疫要求做好抗疫健康管理工作。
三、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本人在初试第一门课考试前24小时内在有资质的检验服务机构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并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本人确保初试各门课考试开始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时间在48小时以内。 24小时内、48小时内均以核酸检测出具报告的时间为准。 (证书没有时间出具报告的,以证书上实际显示的检查时间和采样时间晚的为准)。 核酸检测证明基于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省健康代码、核酸检测机构网站或APP的调查结果。 (持有纸质核酸检测证书的,原则上需要通过上述途径进行检查)。 建议考生遵循“接界”原则,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疫苗。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并有充分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考生应准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非阀门式N95/KN95等颗粒物防护口罩,建议准备多种口罩) )和全程规范口罩佩戴,查验身份时必要时摘下口罩,与其他考生相距2米以上进入考试时,考生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扫描考试地点代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考证、 本人上海“随申请代码”绿色代码(当日更新)本人“通信大数据调度卡”绿色代码)当日更新)符合第三点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书,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考生承诺书》考生考前10天内发热; 因腹泻等症状就医的,还应当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前从国外入境上海的考生,应当符合上海入境隔离政策的最新要求,并出示有关部门出具的隔离解除证明。
五、考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 .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居留史。 2 .考前7天,有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留史。 3 .试点前7天公布外省市疫情中高危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下辖区域县)居留经历和县级以上政府实施临时静态管理区域和重点关注区域所在地来沪人员。 4 .试验前10天内,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 5 .试验前7天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被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 6 .考试当日现场复查2次,体温37.3。 7 .考试当日,上海“随申符”黄符或红符(当日更新)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黄符或橙符或红符(当日更新)。 8 .试验期间、隔离治疗期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者。 9 .试验证书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供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或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六、填写完毕并本人签名的纸张《考生承诺书》,进入考场时应主动交回监考人员。 进入考场时请使用免洗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并坐在监考人员指定的试验机位置。 考试中考生应自觉规范戴口罩。
七、考试过程中,普通考场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监考人员,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由考点医疗卫生专家进行案例分析判断。 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当安排在预备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必须等其他考生撤离后再离开考点。 (需要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不得离开考点。 )所有接受的科目考试结束后,应当协助就医,并在24小时内向试验区和试验站提供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报市考试备案。 否则,禁用相关科目成绩,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检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聚集在考点周围。 各项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考点分批或错峰离场。 试验站不提供室内试验休息场所,不提供停车和餐饮类服务。
九、考试期间可能会出现高温,请考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考生进入考场时,建议带一件衣服,以便更好地适应空调环境下的考场。 考生应做好试验后7天的自身健康检查,出现核酸、抗原检测异常等情况,及时报告所在试验区和市试验室。
十、考生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历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谎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别注意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动态调整。
附件(单击下载)。
文末下载《考生承诺书》哦!
资料图:市财政局编辑:张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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