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考试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财会金融 > 会计

会计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下个月生效!市政府发布了最新通知。

2023-04-19 06:12:43会计
近日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市企业电子印章的使用、运营和管理,确保电子印章合法、安全、

近日

下个月生效!市政府发布了最新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市企业电子印章的使用、运营和管理,确保电子印章的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电子印章的制造、使用、运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企业电子印章的制造、使用、运营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循“按需发放、授权应用”、“谁持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电子印章,是指以可靠的加密技术生成身份证件,并用电子数据图形表示的企业(包括个体雇主)的印章。

第五条企业电子印章分为电子印章、电子职务章、电子私章。

电子印章是指企业法定名称章、以法定名称冠名的内设机构章和分支机构章、业务专用章(用于合同、财务、发票、审批、报关等相关业务)的电子化形式。

电子职务章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授权代表人等人员用于处理公司或者单位事务的个人名章电子化形式。

电子印章是指企业股东、经营管理者等用于个人事务处理的常用个人姓名印章电子化形式。

第六条企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加盖电子证书和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处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第七条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资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拒绝。

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件、证照等各类电子文件应当按照电子档案的有关规定归档。

第八条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企业电子印章平台)的策划、建设、推广应用和运维管理,并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相连接,办理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

市公安机关提供全市企业印章代码和实物印章备案的印章,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电子印章备案和治安管理。

市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企业电子印章的密码使用管理工作。

市行政审批部门负责电子政务互联网保障和企业电子印章在行政审批领域的推广应用。

市税务、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民政、发展改革、人民银行、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相关工作。

第九条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区、开发区(园区、旅游度假区),统筹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应用,出台管理规定,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管理要求,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鼓励供电、供水、燃气、商业银行等公共服务部门依法推进企业电子印章应用和互认共享。

鼓励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积极使用电子印章。

第十条企业电子印章平台统一提供全市企业电子印章的制作、发行、查询、变更、注销、签名、验证和使用管理等功能,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商务等提供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

各地、各部门不再新建企业电子印章系统已建成企业电子印章系统的单位,必须对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与企业电子印章平台的对接。

第十一条企业电子印章平台的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平台服务机构)是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建设和运营单位,具有商用密码产品认证和印章治安管理专利行业资质,并按照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依法

第十二条企业取得实物印章后,可以通过企业电子印章平台申请领取电子印章。 企业申请电子印章、电子职务印章,应当提供单位合法证明材料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通过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后,直接领取下载。

申请电子印章的,由申请人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参照电子印章、电子职务印章的申请手续办理。

企业电子印章接收后可以授权他人使用,授权人可以登录企业电子印章平台接收下载使用。

所需资料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平台服务机构应当通过企业电子印章平台统一制作、发放企业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制作和发放流程应当按照国家商用密码和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

平台服务机构在审批企业申请时,应当依法对申请人相关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平台服务机构通过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等进行数字签名后,调出备案的实物印章印迹,依法及时制作企业电子印章,申请人可以调出

第十四条企业电子印章数据格式应当遵循国家电子印章数据格式的规范标准。 企业电子印章和电子职务印章的电子印章,应当与备案的实物印章戳记信息、规格、样式和代码等一致,实行“同章同模”管理。

电子印章的文字内容,应当与印章持有人的姓名一致。 电子印章图形化的特点,国家有与实际印章规格、样式有关的规定、标准的,没有应当与该印章信息的规格、样式一致的相应规定、标准的,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名章图形化特征的规格、样式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或者承诺不真实的,平台服务机构应当立即停止或者注销其电子印章。

第十五条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制作的电子印章,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印章信息系统规范备案保存证。

第十六条电子印章、数字证书和私钥等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妥善保存在政务云系统专用设备中,按照国家商用密码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保存。 这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密码密钥、智能移动终端安全加密模块、印章服务器、服务器密码机、签名验证服务器等。

第十七条企业电子印章有效期与其实物印章一致,实物印章被注销或者撤销的,平台服务机构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共享信息或者书面通知后,及时停用、注销、标示该电子印章

企业电子印章与对应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绑定的,其有效期应当与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一致,失效后可以依法延期更新。

第十八条企业电子印章制作信息应当依法保存,并采用加密技术防止篡改和保护系统的印章数据。

第十九条企业电子印章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审批流程可以与实物印章一致。 电子职务章可以由持有人在其业务授权范围内,根据实物印章的盖章规定或者手写签名的处理流程签名。

电子印章由持有人在合法范围内使用。

企业电子印章的持有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印章保管人和使用流程的规范。

第二十条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应当向各级政府机关、集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放签名、验证等应用服务接口,确保企业电子印章调用安全可靠、方便高效。

第二十一条企业电子印章的保护密码应当严格保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持有人或者保管人需要定期重置修改的保护密码的,应当向平台服务机构申请并提交合法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企业电子印章接收后,发生企业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变更、印章损坏或者实物印章变更等影响使用情形的,应当按照申请要求重新制作接收电子印章,原电子印章依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因注销、撤回、更名等情况停止使用电子印章的,应当依法及时注销电子印章。 企业电子印章、电子职务印章的注销应当由公司提供加盖印章的书面申请,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

企业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的,平台服务机构接到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通知后,应当及时停止使用企业电子印章,并依法进行企业电子印章的注销。

第二十四条企业电子印章平台为企业电子印章的制作、接收、注销及电子印章的使用提供独立的审计功能,确保审计信息的完整性。

第二十五条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建设应当遵循《GB/T 17901.1-2020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密钥管理》等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的政务云系统应当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并符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要求。

第二十六条平台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和网络安全保护制度,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依法采用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加强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数据的保护

第二十七条平台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建立可靠的数据存储、备份、恢复、审核等机制,进行关键系统和数据库的容灾备份。 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的各种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坏,不得销售或者非法提供给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企业、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和自然人对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电子证据的司法鉴定。 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应当提供异议企业电子印章的验证服务,并依法提供相关电子数据。

第二十九条企业电子印章的制作、发行、查询、变更、注销、签章、验证和使用管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印章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伪造、变造、涂改、冒用、盗用、非法使用企业电子印章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申请企业电子印章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本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于2022年8月8日由市政府颁发,2022年9月1日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水平,建设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我市于2020年启动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20年4月宿迁市由省公安厅打造全省首个2020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 (国市监注( 2020 ) 129号),要求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有条件的地方奖励,出台管理规定,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管理要求根据文件要求,我市借鉴海南、上海、北京等地经验,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工《办法》,一举解决了网络环境下企业盖章难题,为全省乃至全国企业电子印章管理改革创造了典范。 2022年3月,《办法》被列入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 《办法》依法在线公开征集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意见,并在线征求江苏省印章行业协会、宿迁市印章刻制行业协会及6家代表企业的意见,征求相关专家。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等市直机关及各县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意见一致认可。 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印发施行。

二.实施目的

《办法》由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开发建设宿迁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企业电子印章“一次验证、全网通用”,解决企业在网上加盖印章的难题,实现企业电子印章对网络政务服务满足企业开设“一网通办”过程中企业电子印章在线盖章痛点的需求,实现企业开设“一次绑定”全过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在政务服务、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办公自动化等场景下正确合法使用电子印章

三.适用范围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电子印章的制造、使用、运营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适用对象。 本办法的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30条,规范电子印章的定义、效力、分类、电子印章的申请、制作、注销、保存、备案、保管、应用、平台运行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等,主要内容包括

1 .明确电子印章管理APP推广的目标和依据。 对企业电子印章的概念、效力、分类、平台建设、部门责任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企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资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各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公共事务中不得拒绝,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资料。 根据目标定位和规范要求,国内对企业电子印章实行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和认证,由先直接调用公安印章备案的印章痕迹制作电子印章,确保企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一模一样,身份可靠、印章一致、全链条

2 .明确细化电子印章申请的程序和要求。 对企业申请、调用电子印章所提交的资料、审查等作出了可操作性的规定。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及时制作电子印章提供企业等申请人调用,支持系统之间、部门之间、网络平台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检查。

3 .明确电子印章制作规范和要求。 对电子印章的制作、印迹、保存、有效期、备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企业电子印章数据格式应当遵循国家电子印章数据格式规范标准,电子印章、数字证书和私钥等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妥善保存在政务云系统专用设备内,并按照国家商用密码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存储。

4 .规范电子印章的应用管理。 规范了电子印章的使用、变更、注销等事项。 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应当向各级政府部门、集团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放签名、验证等应用服务接口,确保企业电子印章的调用方便高效。

5 .明确信息安全要求和规范。 明确电子印章数据信息安全、保密、标准,确保各行各业、各业数据安全。

6 .明确了法律责任、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五.政策创新亮点

《办法》通过现行企业电子印章在申请、管理及应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企业电子印章合法有效、无偿高效等核心要素,明确加载电子执照可靠标签的企业电子印章,依法彻底解决了企业在网上盖章的合法有效难题,宿迁市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在国内、省内多种架构和功能首次实现,电子政务、广泛应用

1 .图文一体化,身份可靠。 应用平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合法身份证和可信来源,融合可信密码技术,生成企业身份证,将企业印章用电子数据图形表示,彻底解决了网络环境下企业身份认证难题,企业电子印章使用第三方CA证书在全国范围内

2 .一模一样,合法有效。 企业电子印章图形通过接口调用省公安厅印章登记系统中的印章,实现企业电子印章图形与企业公安主管部门登记的实物印章图形完全一致,企业实物印章和电子印章图形一模一样, 企业在网络环境下加盖的电子印章与在线使用的实物印章图形完全一致,为企业在线加盖印章的一致性提供了合法保障,所有企业均可调用省公安厅印章登记系统的企业实物印章自动生成加密企业电子印章

3 .手持一章,全网覆盖。 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利用政府云搭建在互联网端,企业申请领取电子印章后,不仅在互联网端实现在PDF、OFD等电子文档上盖章的难题,而且政务局域网、电子政务网、企业所属网点实现在WPS等电子文档上自主加盖电子印章,未来手机端可以随时在线、离线加盖电子印章,真正成为一把好手

4 .一网构建,全链融合。 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政府云搭建在互联网上,不仅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全程电子化注册、面对面审批等政务服务,还实现了网络水电煤炭等公共服务,实现了企业开办的注册、税务申报、税务申报实现社会保险登记、电商平台申请入驻、电子签约等,真正实现企业盖章全网融合和全链条服务。

5 .授权一件,可追溯全程。 企业的电子印章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领取后,可以自行保管使用。 此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和管理。 授权人员洗脸后用短信验证码确认后,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管理电子印章。 企业电子印章依法由法定代表人首次领取,其他人经授权管理使用或者可以向法定代表人申请授权,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使用企业电子印章,实现每人认可。 平台可以在每次授权人、授权时间、授权事项、授权有效期等方面留下痕迹。 (来源:宿迁发布)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人评论 , 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