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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纸质发票!税务局刚刚通知了!8月1日正式实施。

2023-05-26 08:29:25会计
再见了,纸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来了!税务局刚刚通知!7月31日起正式执行。更重磅的是......01“全电发票”来了!7月31日起正式执行刚刚,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又新增厦门、宁波、青岛三地!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开票方试

再见,纸质收据!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来了! 税务局刚通知我! 从7月31日开始正式执行。 更重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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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纸质发票!税务局刚刚通知了!8月1日正式实施。

“全电发票”来了! 7月31日起正式执行

刚才,全电发票通过了票务考试,增加了厦门、宁波、青岛三地!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 全电发票收件人试点省市计划单列市(据黄蜂老五统计)累计18个。 包括四川、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安徽、北京、江苏、深圳、陕西、河北、重庆、浙江、福建、山东、宁波、厦门、青岛。 第一批: 2022年5月10日起在四川试点。 第二批: 2022年6月21日起,北京、江苏、浙江(不含宁波)、深圳、山东)、青岛等5个试点。 第三批: 2022年6月21日起,内蒙古、上海、广东(不含深圳)等三地试点。 第四批: 2022年7月18日起,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等9个试点。 第五批: 2022年7月31日起,在青岛、宁波、厦门三地试点。 与以往的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相比,全电发票具有以下优点。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区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全面简化发票布局,重新设计票面要素,简化购买者、销售者信息。 只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姓名即可; 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 因为完全消除了收款人和复核人一栏,所以会计没有必要烦恼。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前置为零,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 不需要票种票数的评定就可以开票。 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就可以开票。 另外,开票额可以动态调整。 有互联网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手机APP就可以开票。 4、电子发票重复收款结算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收款标识,避免重复收款。 5、实现发票自动传递,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传递全电发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传递全电发票。 6、红字发票的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收款时,可以直接用红色冲全额,发票收款时,销售者和购买者可以提出红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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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发票样式附件1

所有电气发票样式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普通发票

3 .稀土电子发票

4 .烟草电子发票

5 .建筑服务电子发票

6 .客运服务电子发票

7 .货物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8 .房地产销售电子发票

9 .物业经营租赁电子发票

10 .农产品电子发票收购

11 .光伏收购电子发票

12 .代办车船税电子发票

13 .地产农产品销售电子发票

14 .差额应税电子发票(差额开票) )。

15 .差额应税电子发票(全额开票) )。

可见,与传统的电子发票相比,所有电子发票的票面都简化了很多。 看到这里,应该也大致了解了全电式发票和传统电子发票的区别了。 很多人说:“传统的电子账单会被取消吗? 由于全电发票目前处于试验阶段,至少在现阶段全电发票和传统电子发票是共存的。 一般来说,传统电子账单和全电子账单是节点从电子化向全球数字化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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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来了

发票业务,这九种情况最近要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标公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监理服务”。

本项目中标金额: 960万; 本项目功能: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第三方工程监理服务。 即建设电子语音服务平台工程的过程监督和管理。 税务总局希望建设全国统一开发、全省两级布局协同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撑发票电子化改革落地,全面推进电子发票。 据悉,电子语音服务平台建设预计耗时两年,工程总投资概算将超过13亿元。 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有多强大?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APP应用系统建设包括新的APP应用系统和配套系统改造,按照标准规范,按照一体化建设要求,申请、开具、交付、确认、检查、抵扣、风险控制此外,发票电子化改革不仅要调整发票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方式,还要带动纳税服务、税收征收、税务稽查、内控监督等其他业务的变革和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

因此,未来发票的监管将变得严格。 注意:从今天开始,请注意以下9种情况。 一、发票重复进款税有些企业,现在都是电子发票,我觉得重复交打印进款税没问题,反正税务局查也查不出来。 想到这里,我只能放心了。 现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到来,解决了发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你的数据是多少? 税务局可能比你更了解。 二、企业发票大量为个人抬头,则不是直接与消费者对接的企业,而是长期开具大量个人抬头发票的大量个人抬头报销收款; 这些都是审计的重点,这是毋庸置疑的! 三、发票增量、增额异常的实际经营与开票量显著不一致; 与同行相比变动异常等。 四、经常作废发票大多数发票经常作废最高额开具的发票; 跨月有很多红色发票。收据发行额满额明显偏高的异常等。 五、费用发票异常加油费、差旅费、会务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发票异常,与经营情况显著不符。 六、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企业销售钢材,开具的是家具商品10件,开票确有20件; 应该向a公司低头的确实是b公司等,今后不要再做这样的行为了。 七、买发票一些企业一缺乏成本,就想到买发票,没想到,你省的税还不够罚款。 买发票是虚假发票,弄不好要承担刑事责任。 即使你进行结账或签订合同,货物的流向也不一致,所以请一个一个地调查。 八.分批传票、分批传票

双联戒指开发票,说白了,是基于没有实际业务的基础上,由我来开。 你给我发行。 或者添加第三方。 都是闭环型抵扣,虽然最终税费仍未减少,但由于税费延期,在行政法上仍按虚票处理。 九、一些到处找发票交税的企业,为了少交税,把“避税”用到了极限。 例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领取工资。 从长远来看,你们公司的费用会不会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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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立即回答常见问题

1 .什么是完全数字化电子发票? A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子发票)是一种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可以不用介质支撑,可以不申请签收,不需要申请验货及增版。 纸质发票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多种票种整合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现全国统一编码、自动流通交付。 2 .我公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想把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作为税收凭证,对应的电子元器件也需要同时保存吗? 答:需要。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财会) 2020 ) 6号)的规定,公司将电子会计凭证纸质印刷品作为清算归档依据的,打印该纸质文件的电子会计凭证也应当同时保存。 3 .哪些发票可以使用发票收款服务收款? 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发票,且不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使用收款服务收款: (一)异常增值税纳税证明; )2)废止的发票)3)之前收款的发票)4)其他。 4 .所有收据的票面信息是什么? a )所有电子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为满足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习惯,全电发票的基本内容在现行增值税发票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开具日期、购房人信息、销售者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为满足包括发行人在内的特定行业、特殊商品服务以及经营特定应用场合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具场合,对所有电子发票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 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烟草、建筑服务、客运服务、货运服务、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征车船税、地产农产品销售、差价税等。 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子发票时,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 将按规定应填写发票备注等栏的信息填入特定内容栏,并规范发票票面内容,方便纳税人使用。 特定业务的所有电子发票票面根据特定内容显示相应的信息,票面的左上角显示该业务类型的字体。 5 .全电发票和现有发票格式的区别是什么? A )全电单据格式与现有单据格式的区别在于:一是全电单据格式将现有单据码的单据编号变为20位单据编号。 取消了支票、收件人、讨论人、销售者(章)。 取消了收据的密码区域。 二是所有电子发票的特定业务会影响发票的展示内容,特定业务展示的传输方式方面的内容不同。 三是所有电子发票手工填写原备注栏,将无法收集的内容设定为固定可收集、可用的数据项,在票面上展示。 6 .全电发票与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一是管理方式不同。 对于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进行发票种类核定,无需接收全电发票,系统自动给予开具额,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的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具使用税收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纸质发票”),纳税人开业后应当申请税收专用设备,进行票种核定。 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的管理与纸质发票相同,纳税人需根据申请进行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二是发票的交付手段不同。 所有电子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接收方的税务数字账户,方便收款传递,减少人工收发。

同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以自动汇总各类发票数据,使发票数据的使用更加高效便捷。 “纸电”发票开具后,需要以发票形式的文件进行交付。 即,开票者通过邮件、邮件等将发票布局文件交付给收款人; 收票方手动下载后,也需要对发票的布局文件进行汇总、整理、收款等操作。 7 .如何使用全电发票保障纳税人发票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a )全电发票使用最新加密技术,增强了纳税人最关心的发票安全、隐私保障能力。 ——出于安全考虑,电子语音服务平台利用数字信封技术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加密语音数据传输路径,保证数据流安全,防止数据被盗、篡改、冒充。 ——隐私方面,全电子发票保留了纸质发票的基本属性和主要特征,在为用户提供不同于纸质发票的交货、收款等体验的同时,通过隐私保护技术保证用户数据的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8 .目前,我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推进进度如何? 答:根据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建设工作部署( 2021年12月1日起,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内蒙古、上海3地试点地区部分纳税人实行全发票试点, 依托电子税务所试点搭建的平台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发票平台”) 1.0版,实现56项功能,首批纳税人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随后,从2022年4月1日起,在广东地区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1.5版的电票平台在广东成功实现在线切换,实现了142项功能。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收款人范围为本省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2022年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部分纳税人中又开展了全电发票试点,1.5版电票平台在内蒙古成功实现在线切换,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收款人范围为本自治区管辖税务局从2022年5月10日起,四川纳税人作为收款人,将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从2022年5月23日起,上海市将切换电子票平台1.5版,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四川、广东和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人开具发票。 从2022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收款人范围扩大到全国。 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三地以外的纳税人暂作为受益人,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9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是否提供发票收款标识功能? 答: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发票收款标识”模块对获取的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发票进行收款标识操作,降低纳税人重复收款的风险,方便会计管理。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目前支持单张、批次、列表导入等收款标识方式,其中列表收款需要下载模板,以模板形式输入相关发票信息后,导入然后增加接口方式和数据直接连接方式,与财务系统对接收款。 10 .我司为非试点纳税人,今天收到全电发票并自行印制后,纸质印刷品未加盖销售者发票专用章。 可以作为税收凭证使用吗? a :可以。

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一致。 纳税人将电子发票纸质印刷品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者在纸质印刷品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印刷品的全部电子发票电子文档。 11 .我是深圳市纳税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内蒙古的全电发票。 名称格式与传统发票完全不同。 符合规定吗? 答:符合规定。 从2022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收款人范围扩大到全国。 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三地以外的纳税人暂作为受益人,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12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范围如何确定? a )使用电子语音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应当是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分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用途的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税务局确定。 不使用互联网或者不具备互联网条件的纳税人,不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试点。 13 .试点纳税人如何建立、变更、解除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a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纳税人服务大厅建立、变更、解除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增或变更现有纳税人的,对纳税人进行岗位权限授权或调整。 系统自动通过电子税务局和移动终端向该纳税人推送需要确认的授权信息。 负责人完成个人身份信息采集验证,确认推送的授权信息后,建立关联关系,系统自动记录关联关系。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解除纳税人关联关系的,不需要纳税人确认。 试点纳税人在税务服务大厅申请新增或更改联系人信息的,税务机关应在核心征管系统中完成对联系人信息的录入或更改,并通过实名纳税系统验证联系人真实姓名信息后,由专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核实相关信息。 确认信息后,将自动记录关系。 纳税人在纳税服务大厅解除纳税人关联关系的,不需要纳税人确认。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变更、解除与本机关纳税人关联的,适用上述方式。 14 .纳税人如何解除与试点纳税人的关联? 答:纳税人因离职、辞职等原因需要解除税务网络信任身份关系的,纳税人可以在线自行解除或者在纳税服务场所申请解除。 15 .试点纳税人如何建立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的关联关系? a )试点纳税人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支持以下两种方式: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税务机关提交与纳税人签订的委托办税协议信息,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2)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税务机关提交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签订的委托办税协议信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经电子税务局核实后获得相应办税权限,系统自动向海关提交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以“一人多户”方式为纳税人代理涉税事项的,应当在办理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基本信息和委托税务书协议信息。

16 .试点纳税人完成注销后,企业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认证信息及操作权限是否需要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手动撤销? a :不需要。 设置在平台上自动标记无效状态的功能。 企业注销后,电子语音服务平台自动同步企业状态信息,自动标记企业审批人、审批人凭据和操作权限处于失效状态。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17 .试点纳税人需要用什么税控设备开具全电发票? 免费吗? a )试点纳税人无需税务师专用设备即可开具全电发票,税务机关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开具、查验和交付服务,降低纳税人发票的使用和管理成本。 18 .试点纳税人需要用什么样的开票软件开具全电账单? A )可以直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方式和地址由各试点省规定)免费开具全部电子发票,不需要使用其他特定的发票软件。 19 .试点纳税人如何了解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A )税务部门应对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全流程进行指导,纳税人在开具过程中出现问题,可拨打12366咨询主管税务部门。 此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也有操作指导,帮助纳税人正确开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20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哪些类型的发票?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发放全电账单、纸质专用券、纸质普通券。 试点纳税人在实名验证合格后,可以不使用税控专用设备,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纸质专用票和纸质普通票,无需进行发票查验老旧操作。 其中,全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接收。 试点纳税人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至1.5版后,未新设立注册且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发行纸质专用券和纸质普通券的(以下简称“新试点纳税人”),纸质专用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行,在纸质专用券和纸质普通券票种审核、领取发票、销毁发票、缴纳发票、退回发票、发票丢失损坏等事项试点纳税人中,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至1.5版之前设立登记的,或者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发行纸质专用权证和纸质普通权证的(以下简称“存量试点纳税人”),纸质专用权证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发行汽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1 .试点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规定是什么? a )试点纳税人符合相关使用条件后,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放纸质专用票、纸质普通票。 试点纳税人应当提前确定相关发票票种,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取数量。 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行纸质专用券和纸质普通券的,已发行的发票金额将从当月发行金额总额中扣除。 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当按照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相关规定办理,开具红字发票后收回被红字冲销的纸质发票原件。 使用收到的纸张专用票和纸张普通票后,再次领取时不需要进行收据检查。 试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发放纸质专用券和纸质普通券的,与现有规定一致。 发票开具22 .本公司是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前,需要办理哪些业务? a :不需要。 试点纳税人实名验证合格后,不需要使用税控专用设备,不需要对全电发票进行票种审核,不需要接收全电发票,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

23 .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的流程是什么? a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通过开票业务模块,选择不同的发票类型,输入开具内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验证后,自动给予发票号码,按业务类型24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开具模式?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发票的发行提供页面输入和扫描二维码两种模式。 试点纳税人选择页面录入模式开票后,进入页面录入内容完成发票开具; 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扫描二维码模式开票,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发票相关信息的预采集。 25. 2022年2月1日注册公司,现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纸质发票,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为我开具全电发票吗? 答:不行。 目前,税务机关不会为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 26 .试点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过程中是否可以暂存发票信息? a :可以。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原始发票功能,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发票过程中需要暂存发票信息的,可以选择保存原始发票。 27 .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全电发票,如果商品种类繁多,是否需要开具销售清单? A )所有电子发票的载体为电子公文类,无最大发行量限制,交易项目明细可在所有电子发票上全部展示,无需出具销售清单。 28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是否需要每次手动输入发票的所有票面信息? 答: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基础信息维护”模块维护项目和客户的基础信息。 维护完成后,可以直接选择开具发票时对应的项目来完成发票信息的预填写,无需人工输入。 29 .试点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可以维护哪些项目信息? a )试点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基础信息维护”模块维护项目(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代码以及税率/征收率等信息。 项目信息维护后,试点纳税人可以在开票时直接选择已经维护的信息,缩短开票时间。 30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客户信息分类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答:“客户信息分类管理”模块主要用于试点纳税人查看和管理不同类型的客户信息。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手工录入、模板导入方式添加或修改客户信息。 31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时,备注信息如何填写? a )发票备注信息是指纳税人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自行增加的发票信息。 备注发票信息项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信息维护”模块中添加或开票预置的对应“场景模板”时,直接选择“添加项目”分别添加编辑,添加对应的“场景模板” 也可以直接填写注释信息输入框。 32 .试点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自动填充的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代码可以修改吗? a )试点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业务修改自动填充的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码。 33 .试点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开通临时发放原适用税率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权限? a )试点纳税人属于以下四种情况,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电发票的权限。 )1)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开具的发票有错误的,需要重新开具。 另外,按照原来的适用税率开具了赤字的发票,但要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一般纳税人在税率调整前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目前需要追加开具原适用的增值税发票。

)3)一般纳税人之间重新注册纳税人开具的原税率发票需要错误重新开具,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了红字发票,但现在要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4)转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且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目前需要额外开具原适用的增值税发票。 34 .试点纳税人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税率发票? a )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17%、16%、11%、10%等税率发票的,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请求权。 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为24小时,试点纳税人应当在取得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35 .试点纳税人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权限,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 )试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按原税率开具全电发票的,应当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备查,并留存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款凭证等资料。 36 .本公司根据情况需要申请开通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权限,该权限有效期为多久? a )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后,手动调整纳税人税率,设置临时开票有效期,有效期为24小时。 37 .试点纳税人启动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权限后,在哪里可以看到审核结果? a )税务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将税务事项通知书下达至试点纳税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 试点纳税人登录后,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接收单据。 同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时审核税务机关审核结果,调整试点纳税人税率。 38 .试点纳税人能否查看临时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权限历史记录? a :可以。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具有历史查询功能,可以展示历史税率调整记录、时间及状态过滤器等,通过“税率调整记录查询”进行查询。 发行金额总额和剩余可用金额39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发行量、发行金额的限制与以前有什么不同? a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所有电子发票,在开具金额总额内,无发票发行量和单张开具限额限制。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取数量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40 .试点纳税人在开票过程中,被提示不得继续开票,应如何处理?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发票存在“红色”预警情况的试点纳税人,在发票开具过程中存在内容检查不合格、信用额度为零等情况时,中断开票。 试点纳税人应当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红色预警需要联系主管税务局处理的,内容检查不合格的,需要变更发票开具内容,信用额度为零的,可以申请额度调整等。 41 .如何确定试点纳税人的发票开具金额? a )发票发行金额的限额有三种。 发行金额的总额度、初始发行金额的总额度和剩下的可用额。 发行金额总额度,又称总信用额度,是指一个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发行总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行的全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用发票) 纸质普通券)的上限总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可以发行的纸质普通券、纸质普通券、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下简称“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上限总额。 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全电发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给予该纳税人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的上限。

剩余可用额度是指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出具的金额总额减去已用金额。 其中,使用限额为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金额,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用票、纸质普通票、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领取份数和单张(存在多种不同格式的发票时,应分别计算并合计。 下同) )。 42 .试点纳税人开具不同类型发票时,是否共用同一开具金额的总额度? a :好的。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子发票、纸质专用发票和纸质普通发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用发票、纸质普通发票、缠绕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是,信用总额扣除方式与环节不同。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在开具发票时扣除,扣除的是实际开具发票金额的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在收到发票时扣除,扣除的是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与发票签收份数的乘积43 .本公司为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2022年7月发放金额总额为750万元,截至7月31日实际使用金额为400万元,剩余可用金额为350万元。 8月1日,电子语音服务平台自动计算8月发行金额总额为750万元。 我的公司8月的可用额一直是750万吗? 答:不。 如你公司于8月11日9时,完成7月所属期间增值税申报并通过核对,截至8月11日9时,你公司可用额度为350万元。 (七月份的剩余可用金额为350万元,而八月初发放的金额总额为750万元。 8月1日至11日9时,如果你公司实际使用额为20万元,则8月11日9时(即申报完成)后剩余可用额为730万元44 )。 如何调整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金额的总额度? 有什么样的调整方法? a )调整发行金额总额有三种方式: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手动调整。 (一)定期调整定期调整是指电子语音服务平台每月自动调整试点纳税人的发行金额总额。 (二)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的发票额首次达到发行额总额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月自动增加一次发行额总额。 (三)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状况的变化申请调整发行金额总额。 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审查,未发现异常的,应当对纳税人调整发行金额总额度。 45 .试点纳税人发放纸质专用券和纸质普通券如何使用剩余可用额度? a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行纸质专用票和纸质普通票的,单张发票发行金额不得超过单张最高发行限额,且不得超过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并根据实际发行金额差当月剩余可用额度试点纳税人领取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用发票、纸质普通券、缠绕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应按领取份数与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时扣除当月剩余可用额度46 .我是试点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人工发行金额总额调整? 答:试点纳税人发行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发行金额总额度仍不足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行金额总额度。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等级、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调整发行金额总额度。

47 .本公司为试点纳税人,8月份订单激增导致发行金额总额度无法满足发行需求。 请告诉我如何申请调整发行金额总额度。 a )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信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发行金额总额度,填写调整理由,上传相关附件后启动手动调整流程。 48 .本公司是领导期一般纳税人,手动申请调整金额总额或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a )试点纳税人为导游期一般纳税人的,当月内首次手动申请调整发行金额总额,或当月内第二次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 ) ) ) )的) ) 当月内多次手动申请调整发行金额总额,或者多次申请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上次手动申请调整发行金额总额,或者自上次接收之日起,已收到所有标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商发票49 .什么时候可以开具亏损的全电发票? A )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在出现销售退货、开票错误、中止服务、销售折扣等情况时,可以按规定开具全部亏损的电发票。 但是,(1)已出具亏损确认书或信息表(如禁止开具亏损全电发票)、已废止蓝字发票、已全额注销、已认定异常代扣代缴凭证、已锁定),未开具亏损发票)2)青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待退”、“已退”、“已退(退)”、“代还)”、“不退且不退”的,不允许开始红溢。 )3)蓝字发票税收优惠类标签中“冬奥会退税标签”为“已申请冬奥会退税”的,不允许开始红色溢流。 )4)开始红溢时,对方纳税人处于“非正常”、“注销”等状态,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的,不允许开始红溢。 50 .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拳? a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开票业务】—【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确认信息输入】,或选择【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红字发票确认信息输入】,选择对应的蓝字发票进行红字51 .通过电子语音服务平台启动红溢时,红溢的原因如何选择? 答:冲红原对应由纳税人按业务实际确定。 应注意的是,如果原始蓝字发票商品的服务代码仅为货物或劳务,则不允许因红色溢流而选择“中止服务”; 如果商品代码只有服务,由于受欢迎的原因,不能选择“销售退货”。 52 .开始红溢时,应该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的票种? a )各券种之间的红溢流规则为“新溢流、电溢流”,具体如下: (1)全电发票可以对全电发票、全电纸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票)、税单进行红溢; )2)全电纸票可以对全电纸票、税单进行红溢,不允许对全电纸票进行红溢。 )3)税票只允许对税票进行红色清除,不允许对全电账单、全电票券进行红色清除。 53 .如何为蓝字全电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a )收款人未确认用途的,收款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全部亏损电子发票。 不需要确认收件人; 受益人进行用途确认的,由购销双方任何一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受益人为非试点纳税人的,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全部亏损电子发票

发票人已用于增值税申报扣除的,应当先按照《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转出当期进项税额,取得开票人开具的亏损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54 .如何对盈余退税单据开具赤字单据? a )出票人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应当按照原税务师的红冲流程开具红字税务师发票; 开票人纳税人已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只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参照蓝字全电发票泛洪流程启动《红字信息确认单》,开通全电亏损发票55 .试点纳税人填写了亏损信息表,但亏损发票还没有开具。 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直接发行吗? 答:不行。 红字信息表和红字确认单没有相互转换,对于通过检查的红字信息表,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56 .试点纳税人能否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同一用途确认的发票多次启动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答)除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外,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确认用途相同的发票多次开具亏损发票: )1)冲红原“开票有误”,须全额落红; )2)蓝字发票对应的“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的,应当全额红溢。 如果“增值税优惠标签”为“等待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第一次红旗只能是未加计部分的全额红旗或全票的全额红旗。 在第一次对未加算部分进行全额版面设计的情况下,第二次版面设计只允许对剩下的部分,也就是加算完成的部分进行全额版面设计; )3)蓝字发票标签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的,应当全额摘红。 57 .对蓝字发票进行部分剔红时,具体要求是什么? a )除问题56所述的一些特殊情况外,对于红色核销的原因,如果销售退货/中止服务/销售折扣或蓝字发票状态为“部分红色核销完毕”,允许多次核销该发票。 具体要求如下。 )1)已开具亏损发票部分进行销售退货/中止服务/销售折扣的,允许换证申请人再次申请亏损确认书,但申请理由只能选择销售退货/中止服务/销售折扣; )2)部分版面设计允许删除项目行,即只允许部分项目进行版面设计。 退回销售额,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 蓝色发票没有数量只有金额的,允许修改金额,自动计算税额; 允许中止服务,修改金额和数量,不能修改单价,不能对自动计算税额的销售进行折扣,选择要折扣的商品行,输入折扣率或金额,修改单价和数量。 税额会自动计算。 )3)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金额、负税额的绝对值,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税额。 58 .试点纳税人获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后,开票人启动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收款人能否对该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 a )全电发票用途和收款未确认时,开票人启动红溢流程后,对应的全电发票将被锁定,不允许收款人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操作。 未确认全电发票用途入账的,出票人开具部分红字发票后,允许收款人对该全电发票未冲红的部分进行抵扣核查; 开票人全额开具赤字发票的,不允许继续扣减核查。 59 .试点纳税人启动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对对方的确认有期限要求吗? a :有。 红色清除流程开始后,出票人或收款人必须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则此处理会自动无效,如果需要提交赤字发票,则需要重新开始处理。

60 .红冲试点纳税人开具的全部电发票后,开票人当月可用信用额度会增加吗? a )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后,当月开具亏损全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时增加其可用授信额度。 若按月开具亏损的全电账单,或者开具亏损的全电账单无法支持全电账单的,电子账单服务平台不增加当月可用信用额度。 折扣销售也不会增加可用信用额度。 61 .试点纳税人是否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启动红字发票开具流程,与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答:是的。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启动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无论是《确认单》还是《信息表》,都必须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62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是否可以取消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a )具体规则如下。 )1)开具红字确认单,未开具红字发票的,销售者允许撤回; )红字确认信息发送方提交红字确认单后,如果对方未确认,不允许修改。 发送方可以取消赤字确认单。 )由购销双方任何一方发起,对对方确认的红字确认单,发起方不允许取消红字确认单。 在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在确认后且不发行赤字账单之前取消确认单。 )4)开具赤字账单的赤字确认单不允许取消。 )5)开具红字确认单后,在开具红字单据前,原蓝字单据被认定为异常凭证的,系统自动取消红溢流程。 63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后,是否需要收回开具的发票? a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部电子发票被红版的,所有被红版的电子发票及其纸质印刷品都由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被红版的电子语音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64 .什么是电子语音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试点纳税人,汇集各类涉税费用数据,集查询、票务、业务申请为一体的APP。 通过对全部发票数据的批量采集,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核查服务、发票交付、发票查询统计,为纳税人下载和打印全部电发票提供支持,同时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检查、发票收款标识、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税收政策65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可以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哪些便利?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方便纳税人为发票数据增值,通过分析管理纳税人的发票数据,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推送服务,增进其获得感和满意度66 .电子语音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功能是什么?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采集、用途确认、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 试点纳税人开具并获取各类发票时,系统会自动采集发票数据,推送至对应纳税人的税务数字账户,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纸质发票管理中出现的丢失、损坏以及电子发票采集困难等问题; 支持纳税人全量发票用途确认查询,可下载打印全电发票,同时满足纳税人查看已收款发票、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税收政策查询、发票开具金额总额调整申请、原税率发票开具申请、海关缴款书业务操作等需求,为纳税人提供高效67 .试点纳税人开具的全部电发票如何交付给对方?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可以为纳税人提供自动开票和自行开票两种方式。

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是指销售者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和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者(包括负责人)的税务数字账户。 购买者为未输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和事业性单位,或者购买者(含负责人)为未输入身份证号码的自然人的,系统不能自动交付,销售者可以使用自行交付方式。 自行交付方式是指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发票后,自行选择电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交付全部电子发票。 68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中的“海关缴款书收集”模块的功能是什么? 答:“收集海关缴款书”模块的功能是对“发票抵扣检查”模块查询不到的双头海关缴款书信息、无法明确区分和发放的单头海关缴款书信息进行第一组数据的收集。 69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中,哪些情况下需要采集海关缴款书? A )需要采集海关缴款书的情况主要包括双头海关缴款书、清分及无法发放、清分结果有异议的单头海关缴款书信息等情况。 70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汇总的发票是什么? 目前无法收集的发票是什么? a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后台采集发票总量数据。 它包括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汽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其中,销售者或购买者(包括负责人)信息清晰的发票,通过销售者或购买者(包括负责人)信息汇总到销售者或购买者(包括负责人)的税务数字账户中。 购买者(包括办理者)的信息中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的,只有销售者聚集。 对于定额发票等无销售者信息的发票,根据系统发票接收和验证的信息归集到销售者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 对于购买者(包括联系人)无信息的(如定额发票)发票,不属于购买者(包括联系人)的税务数字帐户。 电子语音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功能71 .电子语音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语音查询模块具有哪些功能? A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发票查询包括全量发票查询、发票接收及开票数据查询、进项税额转账情况查询、未结清日期发票查询、出口国内销售发票查询、纳税总机构汇总分行开票数据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查询项目进行查询。 72 .试点纳税人可以在“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模块中查询哪些数据? a )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模块查询本企业进项税额转出数据。 具体来说,可以查询当前及以前所属期间转出的异常证明统计表、转出异常证明的具体细节、当前及以前所属期间红字发票信息确认书的购买者需要转出的信息。 73 .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具体是指需要转出哪些进项税额的发票? 包括海关支付书吗? a )包括作为异常凭证的已抵扣认证发票,以及红字发票确认单上的红字发票,不含海关缴款书信息。 74 .试点纳税人如何查询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获取的发票信息? a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后,可通过“全量发票查询”模块开具,对获取的发票进行查询。

75. 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查询可以查询什么内容?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查询功能,主要可以用于查询发票领用存状态、发票期初库存份数、购进发票份数、退回发票份数情况;正数发票份数、正数废票份数、空白废票份数、负数发票份数、负票废票份数、期末库存份数(领用、库存份数主要涉及纸质发票)。76. 发票状态查询是指查询发票的什么状态?答: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询到某张发票的入账状态、下载次数、下载格式、打印次数、发票冲红台账、发票退税状态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发票查验功能77.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查验渠道有哪些?答:单位和个人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对全电发票信息进行查验。78. 如何登录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平台?答:社会公众通过输入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入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平台。79.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方式有哪些?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一是单张发票查验(手工单张录入,单张文件导入);二是批量发票查验(下载模板录入信息导入查验)。80. 手工导入发票查验都支持什么发票格式?答:支持导入以下几种格式的电子发票文件:JPG/PNG/PDF/OFD/XML。81. 试点纳税人在什么时间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在线的发票查验服务。82.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如何查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答:纳税人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全电发票进行查验。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仅支持单张发票查验模式,包括手工查验及扫描查验等方式。83.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能否对非开具给本人或者本单位的发票进行查验?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可以对取得的开具给本人或本单位的发票进行查验,也可以对非开具给本人或者本单位的发票进行查验。84.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上发票单张查验和批量查验的结果有什么不同?答:发票单张查验的结果是对该发票信息进行可视化展示(可以看到整张发票),批量查验的结果是只能显示查验的发票相符或者不相符。85. 批量查验是否可以只录发票号码?答:不可以。如果批量查验只输入发票号码,无法对发票里的交易信息(单价、数量、时间等)进行核验,故只能在批量查验之前录入全部发票信息才能校验发票信息是否一一对应,对应则相符,反之不相符。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的发票勾选确认功能86. 20XX年X月X日,杭州市纳税人接收到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全电发票等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应该怎么进行用途确认?答:仍然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87.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包括哪些功能?答:“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包括抵扣勾选、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不抵扣勾选、变更税款所属期等功能。

88.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中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的有哪些?答: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进行用途勾选:(1)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2)已作废的发票;(3)之前所属期已确认用于其他用途的发票;(4)已用于冬奥会退税的发票;(5)已全额冲红的发票;(6)其他。89.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被部分红冲的发票是否可以进行抵扣勾选?答:可以,可勾选抵扣的税额为原发票票面税额与所红冲的发票税额之差。90.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勾选增值税扣税凭证时间范围是什么?答:试点纳税人可勾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本次勾选增值税所属期的最后一日。91.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注销勾选业务”模块的作用是什么?答:试点纳税人需要注销时,可以通过此模块对注销当期未勾选的发票进行勾选。92.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中进行发票抵扣勾选确认后,未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可否撤销?答:可以。若试点纳税人需对“已勾选(抵扣)”发票的状态进行调整,只需选中“已勾选(抵扣)”的发票,点击“撤销勾选”即可。93.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用途确认”模块的作用是什么?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用途确认”模块是供试点纳税人将勾选的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等用途确认,并对发票数据进行归集、实时统计。94. 发票用途确认后需要注意什么?答:一是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将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通过用途确认撤销后再继续勾选。二是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无法进行用途确认。95.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用途确认”模块中的汇总展示信息提醒功能,能否查看明细数据?答:可以查看明细数据。例如:其中的“红字发票提醒”子模块,可查看红字发票明细清单,也可根据开票日期查询历史月份的红字发票明细;“上游风险企业提醒”子模块,可查看上游风险企业信息、上游风险企业开具的发票信息;“取得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醒”子模块,可查看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信息,在详情页可查看货物信息。96. 试点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税务机关如何帮助纳税人进行修改和更正?答: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后,如果出现发票用途确认错误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便捷的更正服务。试点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后,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试点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试点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试点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试点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97. 纳税人开具或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答:(1)试点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开具的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金额及税额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3至4列“开具其他

发票”栏次中。一般纳税人勾选用于本期抵扣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份数、金额及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或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一般纳税人已将全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2)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金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5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开具的“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金额应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3栏、第6栏、第8栏“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98. 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农产品加计扣除?答:试点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取得符合规定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等凭证或者开具符合规定的收购发票,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途确认,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将已进行用途确认的凭证明细转入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待用。试点纳税人将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当期,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选择相应凭证,按规定计算填写本次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对于符合以上规定的试点纳税人取得的尚未用于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凭证,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录。(1)试点纳税人取得自产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如何计算申报进项税额?A纳税人为新办试点纳税人,在所属税务机关进行了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行业性质归类。A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在“发票用途确认”-“抵扣类勾选业务”模块,可以看到“待处理农产品发票”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A纳税人在5月取得了一张自产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在申报期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A纳税人首先在“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对取得的自产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进行是否属于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确认处理,选择“否”,该发票信息不转入“抵扣勾选”;选择“是”,该发票信息转入“抵扣勾选”模块。A纳税人进入“抵扣勾选”模块对该发票进行9%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同时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和计算结果,转入“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待用。当A纳税人购进的该笔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应通过“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2)试点纳税人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计算申报进项税额?B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并已进行了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行业性质归类。B纳税人取得了一张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进入“抵扣勾选”模块对该发票进行9%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同时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和计算结果,转入“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待用。当B纳税人购进的该笔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通过“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3)试点纳税人取得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3%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计算申报进项税额?C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并已进行了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行业性质归类。C纳税人取得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C纳税人首先在“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对取得的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进行确认处理,选择“否”,该发票信息不转入“抵扣勾选”;选择“是”,该发票信息转入“抵扣勾选”模块。纳税人进入“抵扣勾选”模块对该票进行9%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同时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和计算结果,转入“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待用。当C纳税人购进的该笔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通过“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4)试点纳税人取得了9%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计算申报进项税额?D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并已进行了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行业性质归类。其取得了9%农产品专票。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D纳税人进入“抵扣勾选”模块对该票进行9%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同时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和计算结果,转入“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待用。当D纳税人购进的该笔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通过“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5)试点纳税人2020年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如何计算申报进项税额?E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并已进行了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行业性质归类。E纳税人有一张2020年取得的已抵扣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但未进行加计扣除。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E纳税人通过“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中的“补录”功能,对上述发票进行补录,补录成功后,即可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当该笔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99. 试点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抵扣勾选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答:试点纳税人取得的代开农产品免税普通发票如因商品名称未使用自动匹配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而导致发票信息无法归集到“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时,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发票用途确认”-“抵扣类勾选业务”-“抵扣勾选”模块中的“代开补录”进行代开农产品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补录,补录成功后,即可在抵扣勾选明细中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并可对该发票进行9%抵扣勾选,勾选提交后,用于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同时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和计算结果,转入“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待用。当该笔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100. 试点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海关缴款书,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无法进行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如何处理?答:试点纳税人取得的农产品海关缴款书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时,如果该海关缴款书不在可勾选海关缴款书明细中,无法进行用途确认。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海关缴款书的补录功能进行农产品海关缴款书的发票信息补录,补录成功后,即可在“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模块看见该发票的明细数据。当该笔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选择该发票并填写本次加计扣除税额进行1%加计扣除,提交完成后,即可在当期进行增值税申报表预填和进项税额抵扣。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北京税务,梅松讲税,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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