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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2023-04-01 15:43:06一级建造师
各位考生: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9日、20日举行。根据当前湖北省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特温馨提示如下:一、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规定。跨区域(含跨省、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

考生们: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19日、20日举行。 根据目前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防控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特别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规定。 跨区(含省、省内市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场地申报、核酸检测、隔离管理、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 考生不遵守规定,不能参加考试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所有考生必须全程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必须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所有考生必须提前申请“湖北健康码”,考前7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每日监测自我体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考前3天必须每日检查。 考试当天仅在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旅行卡绿色码、体温检查正常,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干咳、乏力、鼻塞、鼻涕、咽喉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时尝试四、考试前7天有省外居留经历的考生,来我省(回)前,须提交连续3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另外,在完成“落地检查”的基础上,有试验点的市)州)的试验前必须提交连续3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书。 五、来(返)汉所有人员应在到达前7天内通过“湖北健康代码---来)返”汉人员信息申报,积极如实填写和申报来源地、目的地等相关信息,积极协助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高危人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和政策要求,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2022年11月11日2022年湖北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Part.1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境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规定。 跨区(含省、省内市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场地申报、核酸检测、隔离管理、健康监测等防疫管理规定。 考生不遵守规定,不能参加考试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Part.2所有考生必须全程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不能接种者必须提供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所有考生应提前申请“湖北健康码”,考试前7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每日自行监测体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前3天每日检查。 考试当天24小时内只有核酸检测阴性证书、健康代码、绿色代码、体温正常,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干咳、乏力、鼻塞、鼻涕、咽痛、嗅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肉酸痛和腹泻等)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前7天有省外居留经历的考生,来我省(回)前,必须提交连续3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落地检查”后,提交考点所在市)州)考试连续3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参加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风险判定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进入考点时,所有考生应配合体检,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计划表”、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报告,接受体温检查。 出现体温测量、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到暂住观察区重新测量体温。 复测仍超过37.3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家评估后,具备参加试验条件的,在隔离试验场参加试验; 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Part.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试前及考试期间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集体活动,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 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的心态和体质去接受试验,避免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考试当天用合适的移动方法去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隔。 Part.4考生应至少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带上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试验期间,可以戴口罩,接受认证时暂时摘下口罩。 Part.5考生进入考场后,以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当主动告知监考人员。 经试验现场医疗卫生专家评估后,具备参加试验条件的,在预隔离试验场继续试验。 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Part.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退场等集合环节,按照考务人员的安排有序进行。 出入考场、厕所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体检,或者需要搬到隔离试验场,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时。 Part.7疫情风险等级、疫情防控政策和核酸检测机构信息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程序查询。 Part.8试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动态调整。 考生请随时关注湖北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对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当按照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隐瞒或者谎报滞留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做好防疫检查、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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