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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高考政策已公布。
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为了满足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需要,激发高等学校学生学习兴趣,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明确标准、公开条件、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招生对象包括我市普通高校在校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2届毕业生)高职扩招和“三二阶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高职阶段毕业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接受《专升本》招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并另文发表报名、录取等有关要求。
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院校(专科)分阶段培养智能产业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合格的高等学校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纳入“专升本”考试招生选拔范围。 学生报名参加“特殊目的本”考试招生的,应当放弃特殊目的本贯通培养项目的调入资格,并报所在高职专科学校和有关普通本科学校备案,不再享受特殊目的本贯通培养项目的升学本待遇,造成遗留问题的,由学生自行负责
二、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属于我市有普通“特殊升学”任务的市属本科。
三.资格条件、优惠政策及报名(一)资格条件
参加考试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报考资格。
1 .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在校期间受到处分的,到申请时为止,处分的影响期已过,并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 .学习成绩良好,考试考核科有补修或补考记录的,在申请时,补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3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机构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自愿申请。
(二)优惠政策
1 .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比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必须是团队成员,铜奖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符合“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的高职(专业)大学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和我校高等教育机构审核后,可以免缴“专升本”
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大学技能大赛并获得市级一等奖且符合《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的高职(专业)大学应届毕业生
在校期间获得重庆市教委等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模拟求职招聘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符合《专升本》报名资格条件的高职(专业)大学应届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校审和我委学生处复核后,可以免缴《专升本》。
免试符合“本”资格的考生,以“免试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除不接受“本”考试环节外,其他程序和环节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 录取时按相关招生院校单列免试学生计划进行录取。
报名时,对尚未公布相应技能竞赛项目结果的考生,应先预报姓名,待结果公布后进行确认和追述。 在技能竞赛结果公布前被录用的,不再参加技能竞赛并追记获奖的无考生。
2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业计划
按照国家政策,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市继续在原建设档案上挂牌实施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 各招生学校在《专升本》总招生计划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业毕业生,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符合条件的相关考生,本人申请和报名,经学校审核后,我会研究确认。
(三)报名
1 .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特殊选拔”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站( TP )/www.cqksy.cn ) )上报名。 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 .考生类别
考生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毕业年级考生、技能竞赛免试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类别报考。 如果同时属于多个类别,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请。 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不得变更。
3 .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由各生源学校负责,具体方式由各生源学校和市教育考试院确定,负责审查把关。 相应的工作期限和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总体安排和要求明确并公布,各高校要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比例和分校招生计划安排(一)招生比例
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专升本”考试招生比例公布在全市高中(专科)应届毕业生20%左右。 共设一排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技能竞赛免试生等专项计划。
(二)分校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总体规划,综合考虑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布局和本校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发展定位、全市高等专科毕业生有关情况等,分专业申报。 各招生学校编制招生计划,应科学设置本专业本科专业对照,按专业类(或专业群)招生。 我委可根据全市情况,调整或指定相关高校增减单列计划。 各学校申报的计划,经市教委综合审核和全市平衡后,由学校统一对外公布执行。 各招生学校应在我校官方主页上公布招生计划、本专业对照关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负责考生讲解。
对不含本科专业的高职专业,暂不实行常规“专升本”招生。
五.专业类和考试科类(一)专业类
普通高中的《特别升学书》按专业类别选拔,分别是:
1 .普通文科类(英语系、计算机类、艺术类、语言类以外的文科类专业
2 .普通理工科(英语系、计算机系、艺术系、语言系以外的理工科专业;
3 )计算机类)即专业名称中含有计算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硬件、软件、网络、程序等文字的专业
4 .英文)即专业名称中含有英文字母的专业人员
5 )演艺类),即考生当年按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录取所属专业。
6 .语言类:非英语系外语类。
各专业领域的所属类别由升学院校具体明确。
(二)考试科类
普通高中“专升本”考试按文科、理科两大类组织考试。 文、理科由考生进入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生时规定的科室性质确定,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 文科和理科合并的专业,生源学校确定考试科目类,且该校与专业方向相同的学生,其考试科目类应当相同。
报名时经升学学校和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课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 在考试、报名、录取等阶段,不得变更专业和考试科目。
(三)重试
招生学校特别是技术技能要求高的学校,应当参加考试,加强对学生专业基础、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考核成绩可以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用依据。 具体补考要求和考核方法及其占总成绩的比例由招生学校规定,并应当在学校实施方案中明确并对外公布,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一)统一考试科目和分数
1 .文科类: 《计算机基础》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2 .理科类: 《计算机基础》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3 .语言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 .各统考科目满分120分。
(二)统一报考科目考试大纲
落实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2年全市统一科目考试大纲,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七、考试组织普通高中“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费、命题、试卷、考试实施、阅卷、成绩公布等工作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并组织实施。 考生统一考试成绩将在全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公布。
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相对集中、就近的原则设立考点并组织实施。 所有考试都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有关学校负责承担考试任务,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考试工作。
八、划线与成绩公布(一)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统考成绩,结合招生比例和招生计划,按考生类别划分并公布全市最低管理分数线。
(二)公布全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及时公布考生成绩。 只有入学考试专业的考生才能参加招生学校组织举办的入学考试。 复试招生学校应当在全市规定的统一录取时间前,完成复试、成绩上传、综合成绩换算和确认等工作。 以综合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九.志愿服务(一)志愿服务结构
每个考生可以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与本专业的对应关系填写多个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提交材料。 具体要求在市教育考试院填报前公布。
(二)申报方式
2022年继续实施在线志愿者报告。 考生报名工作在全市最低管理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 学校明确规定了参加考试的专业,考生选择报名的,必须参加该考试,具备被录取资格。 有关报名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在我委统筹下明确并公布。
十、招聘和公示2022年继续实行网上招聘。 录取时根据考生种类分为普通文科、普通理工科、计算机系、英语系、文艺系和小语种系6大类,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并行志愿的规则是,以分数优先为前提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票,投票成绩相同时,按照英语、计算机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票。
招生应当严格按照考生专业划分和相应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录取。 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应当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定同意后执行。 招生学校的所有计划完成后,将不再组织志愿者招募。 未完成总计划的,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对全市不合格人员进行招生报名,招生报名次数不超过两次,相关要求届时公布。
参加考试的专业,因生源不足等原因,首次录取未满的,不再参加招生,其馀计划由所在学校安排给本校其他专业使用。 技能竞赛无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单列计划未完成的,计划可用于录取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录取后,招生学校在我校官网显著位置公布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备案和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待遇(一)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备案保存。 招生学校收到备案的录取名单后,据此填写录取通知书,统一报送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发给学生本人。 严禁在发布招聘名单前,擅自发布招聘通知书或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录取数据由市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要求整理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报教育部,作为招生学校办理新生学籍注册的依据。
)二)招生学校在学生入学时重新评估入学资格,不能正常完成高等学校(专科)学业,不能按时取得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入学。 “专升本”学生不能转学转专业,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招生学校同年级、专业学生持平。 此外,招生学校应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xx专业本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应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发放学历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学位证书的颁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学校应当在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者入学指南中明确载明上述内容。
(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调查,取消该学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资格,已入学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收取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学费等各项征收标准,严格按照在校同学、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 考试费按渝价[2015]3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收取。
十三、加强业务监督和信息公开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录取等关键环节的监督。 在我校官网和学校主要布告栏上,应当公布我校工作方案、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全市最低管理分数线、招生计划与专业、招生名单、咨询与举报方式等信息。 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积极采纳。 对学生、家长及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 核查属实的,要坚决纠正,认真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各高校市教育考试院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院有关防疫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班组防疫防控建议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和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卫生消毒和命题、试卷制作、评卷场所的疫情防控。 试验点应当设置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试验场、备用试验场。 做好公务员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十五、工作时间更多配置重庆专考信息可通过“重庆专考本-重庆统招专考网”了解
(一)预报名称: 2022年1月中旬;
(二)正式报名) 2022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
(三)全市统一试点: 2022年4月中旬;
(四)统考成绩发布( 2022年5月上旬;
(五)志愿服务: 2022年5月中旬;
(六)学校录取( 2022年5月中下旬;
(七)公布录取名单: 2022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
(八)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 2022年6月中旬。
(九)相关技能大赛2022年获奖免费考生补录: 2022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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