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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高考政策出台,4月6日开始报名。
备注2021年进入山东专科学校的考生请注意,4月6日至9日为报名时间,4月24日、25日为考试时间。 以下是政策原文的详细内容。 让考生好好看看~
鲁教字〔2021〕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专升本工作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一)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考条件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专科学习期间未受到以上纪律处分,或者在学校停留看过纪律处分,但在报考前被解除处分的;
(四) 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五)应届毕业生必须通过毕业高中综合素质测评取得学校推荐资格,或者通过报考高中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取得考生自我推荐资格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均具有报考资格; 过去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专科生或者毕业生入伍承担兵役义务后退役的人)具有报考资格。
三.取得考生资格(一)取得高中推荐资格。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获得高中推荐资格。
(1)在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本专业前40%。 使用与专业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时,可以按培养方案排序。
)2)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学生。 学生向升学大学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升学大学负责审定。
2 .综合素质评价。 生源院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主动公开,确保评价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成绩)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80%。 学生在校期间转入专业的,其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与其他转入专业的学生相同。 素质评价结果应当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公开透明。
(二)获得考生推荐资格。
1 .未取得大学推荐资格的学生,经招生院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取得报考该学校的资格。
2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高校应当在我厅2021年招生计划下达后3日内,通过我校官网公布专项测试方案。 专业考试包括两门考试科目,每门考试科目应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 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 招生院校将根据人才选拔情况,允许不同年度调整考试科目覆盖的课程和数量。 测试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各招生院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本校相关专业。
全省招生院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将于2021年3月9日至15日举行,招生院校具体测试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公布。 推荐考生请在2021年3月1日前在招生大学发布网站上注册,必要时报名参加测试。 如果同一专业有多所大学招生,推荐考生可以根据招生大学的测试安排,选择参加一所或多所学校的测试。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建档立卡考生于3月1日前向升学院校申请,由升学院校汇总后将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厅会同省扶贫办公室审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开展申请工作。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当于3月18日至19日到考试地点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高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颁发的学籍及专业期间公共外语科目语言证书)、士兵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证明材料) (如户籍诱导原件
(五)公示及名单申请。
1 .名单将予以公示。 通过高校推荐、考生推荐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生源院校、招生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持有建档卡的贫困家庭考生资格名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名单提交。 公示无异议后,升学院校、招生院校应当分别将具有高校推荐、考生自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资格的名单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业大学升学本科考试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高校推荐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3月1日-4日由生源大学提交,考生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专业期间公共外语科目的语言、图片(由生源大学收集)等。
推荐考生名单由招生大学于2021年3月22日-25日提交。 考生信息应当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专业期间公共外语课语言、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获得报考资格的本科专业人员、图片(由招生院校收集)等。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3月1日-4日由生源大学报送,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科目语言、图片(生源大学采集)、建档立卡所在省份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于2021年3月24日前将考核合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信息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士兵退役证书号码、毕业证书号码、专业期间公共外语课语言、毕业学校、毕业专业、照片。
四、招生计划(一)高校推荐考生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院校办学基本情况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具体招生计划待上级指示后另行通知)。
(二)自荐考生招生计划。 对通过本统考并符合该校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单独增加招生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规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单列计划,招生院校和计划由同专业高校推荐考生合格率上浮10%确定,上浮后合格率低于40%的按40%执行。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 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业计划实行单列计划,招生院校和计划由该专业高校推荐考生合格率上浮10%确定,上浮后合格率低于40%的按40%执行。
五、统考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含高考推荐考生、自荐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9日在“信息平台”上录入本人基本信息,并在本人专科学校就读决定选择报纸专业后,不能更改。
报考医学类专业的升学本,所学医学类专业应当相同(专业中医骨伤专业除外)。 升学本对应本科中医专业)。
六、统考2021年普专本全省统考原定时间为4月24日、25日。 考试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分为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考试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高等数学、高等数学),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总分为400分。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公共基础课基于《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公共基础课考试要求》组织命题。
七、公共基础课志愿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高校推荐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志愿资格线。 已达到报名资格线的高校推荐考生和推荐考生,可根据报名统考所选择的专业类别,进入“信息平台”报名。 大学推荐考生可以申请报告的专业内的任何大学,最多可以有30所大学并行申请,申请“是否听从大学的调配”。 推荐考生只能申请在报告的专业内获得推荐资格的大学。 报名日期和具体办法将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附文公布。
高校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等多项报考资格的考生,自主报名、参加录取,确定后不得变更。
八、档案评选(一)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按平行志愿规则提交档案。
(二)推荐考生达到高考专业分数线的,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的总成绩、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并采取增编计划方式录取。 未达到大学专业课录取线的推荐考生不予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用升学本项目单独划定,单独录取,录取率低于40%的按40%执行。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用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采用,采用率低于40%的按40%执行。
(五)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 )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免试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 具体方法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鲁教厅办发652016 )
(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育厅〔2020〕3号)据介绍,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运动员,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必须符合保证升入本科院校的资格大学入学招生“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流程如下。
1 .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向招生高中提出保送申请。
2 .招生院校对申请保送的获奖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校选拔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考核,免除技能考核。
3 .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所需录取的随时招生名单,在我校官方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合格的新生名单应于2021年3月22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交。
九.入学与培养(一)新生入学。 被录取的本专业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科毕业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到达合格高中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院校应当在学生到达后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试,对复试合格者进行登记,取得学籍的不合格者不予学籍登记。
(二)培养方案。 各招生院校要结合本生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要等,分专业制定本科阶段人才培养方案,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各招生院校应于3月31日前,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本厅高等教育所备案。
(三)毕业证书。 升入专科的学生修业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学生符合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升入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必须显示“在本校专业起点专业本科学习”。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
十、组织实施(一)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本招生政策,指导和监督本组织的实施,审查高校本招生章程。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本申请、考试、命题、试卷审查及录取等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招生录取工作,对违纪作弊的考生依法进行处理。
(三)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等有关工作。
(四)升学院校负责本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 负责诚实信用试点宣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违纪行为。
(五)招生院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 2016号)制定本招生章程,经我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负责公布推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方案,组织考试,确定合格名单。 对报考本校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六)各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本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严禁在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弄虚作假,严禁招生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参加考前指导、培训。 对采取不正当手段为不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取得考试资格,或者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操作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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