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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2022年湖南高考2月15日开始预报名!
最近,省教育厅公布了《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起看。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厅〔2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2022年开展普通高校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本科院校有全省省属本科院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除外)和独立学院(招生院校名单见附件一)。 独立学院的特别升学由母体大学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我省特殊升学计划,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各学校办学情况,统筹安排2022年特殊升学计划。 招生院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布局招生专业和规模,重点布局改善产业升级和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各校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类型。
(一)普通计划。 也就是说,这是面向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的计划。
(二)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毕业计划。 在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拓展的过渡时期,各本科院校单列适量招生计划,专业招收脱贫家庭高等专科毕业生。
(三)免试计划。 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种免试计划报考。
1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除招生计划。 从2022年招生起,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入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包括我省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高中新生)入伍退役后,完成高等学校)学业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申请免试本招。 省教育厅根据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合理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具体方法见《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见附件二)。
2 .免除竞赛获奖学生考试的招生计划。 免除竞赛获奖学生的范围包括在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截至2022年3月1日)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 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和全国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大学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各招生本科院校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不招收上述两类竞赛获奖学生。
第一类考生中,在职业技能大赛指定比赛中获奖的学生可以报考“湖湘工士燎原计划”。 从2022年开始,省教育厅选定湖南农业大学等5所本科院校作为“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培养基地,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相关专业安排适量招生计划,单独设立“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培养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指定比赛项目具体方法见《湖南省2022年“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见附件三)。
三.招生对象
根据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学生)可以参加我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符合相关要求。
)二)凡在我省普通高中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就读,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学信网)办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我省普通高中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应征入伍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
(一)在校期间和入伍期间受到上述惩戒处分且报名前未解除处分的;
)二)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办理高校招生考试,尚处于停考期的。
四.招生专业
省教育厅制定公布《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 (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另行发布),对应高等学校(专业)学科报考普通本科大学专业(类),供本考生报名选拔。 原则上考生应按照《指导目录》的规定,根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的学报对应本科专业。 其中,报考医学类相关专业,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本专业本科专业名称应严格把关(专业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可对应本科中医专业)。
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本专业升学不足,不能以行业资格报考的专业,招生院校应对报考学生的专业设置限制条件,并在学校本专业申请计划和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说明。
五.招生章程
各本科院校按照全省统一的要求,规范制定了我校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校级、学校类型、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学生健康状况要求、考试方式、不同类型考生不同专业的考核标准(包括考试科目)、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学历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的免试招生办法(包括职业技能或适应性测试办法)、《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实施办法(包括招生高校专业和技能大赛相关比赛项目对应表)等汇总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招生章程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在学校官网首页公布,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校招生章程和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申请和报告志愿
(一)无考生预报名称。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者(含报考湖湘工士燎原计划(的考生),于2月15日至2月21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校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本信息平台)进行预报名称,必要时可
(二)填报志愿。 本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15日,所有考生均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信息平台报名。 报名前4天的考生可以查看各高校的报名情况,以后不能查看。 考生根据需要如实填写信息,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考、免考竞赛、“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普通计划(含扶贫家庭毕业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 其中,未参加免考者预报名称的考生不能填写免考计划。
考生应按《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写一所本科院校对应的本科专业一个。 其中,申请免除竞赛奖项的考生填写获奖比赛项目对应的专业科目,填写其他专业科目必须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考试和录取,不享受豁免政策。 免试学生分别按附件2、3免试相关办法的规定填报志愿。
(三)志愿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进入高校,即升学院校,及时登录本信息平台,根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实时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及其填写的信息、照片等。 志愿结束后5天内,各大学提交确认。
七.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特别是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贯穿本考试合格全过程。 免试、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查合格后,集中公示于7日举行。
(一)免予报考资格审查。 免试学生预报名过程中,生源院校、省就业指导中心及时登录本信息平台验证预报名考生信息,并初审资格。 其中,高校负责本校竞赛获奖学生和在校(含高中新生)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预报名称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高校和省就业指导中心分别将无考生名单和《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 (见附件4 )等相关材料汇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二)脱贫家庭毕业生资格审查。 省内户籍高考生源经升学院校初审后,汇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确认; 省外生源考生要根据高校审核确认清单,各高校要查验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核发的原建设文件身份证,确保真实。
(三)考生职前(专科)学历审查。 省教育厅将根据学信网信息对高校最终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预学历资格修改,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严肃处理虚假行为。 考生故意上传虚假信息骗取优惠合格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报考资格,将取消合格合格资格,对虚假考生和相关违纪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八.考试
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将继续由各招生本科院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命题、班考工作细则,指导各招生本科高校执行统一规定,加强考试工作规范管理。
(一)考试科目。 本科院校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建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科学制定本考试方法。 本具体考试科目的升学由学校独自决定。 各专业科目不得少于3门,其中专业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应各报考1门。
(二)考试时间。 全省2022年正式考试时间定于4月20日-4月30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本科院校自行确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考试场所。 各系大学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本考试。
(四)成绩录入。 考试结束后,各系高校于5月5日前将成绩录入本信息平台。
九.招聘
各高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学校责任、监督招生”的管理机制组织录取。
(一)无考生合格。 免试学生的录取工作要提前进行,并在4月15日前全部完成。 退役大学生士兵、参赛考生和报考“湖湘工人燎原计划”的考生分别按附件二、三的相关规定录取。 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首次报名的本科院校组织的考试和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考生的录用预定在5月15日左右。 各本科院校按既定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在计划数以下的,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合格率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合格率。
(三)吸纳脱贫家庭毕业生。 要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合格率,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正常合格率10个百分点。 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从高到低分级录取,录取完成后,如果本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合格率达不到比例(在正常合格率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本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
(四)追加规划。 在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与考生同分的成绩、脱离贫困的家庭毕业生和无考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下,可以追加部分计划。 有关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一研究后,可以下达追加计划。 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纳入学校本专业录取比例计算基数。
(五)公示。 录取后,本科院校应及时将录取数据(包括考生成绩、录取名单、照片、无考生、扶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各本科院校于6月5日左右在学校官网公布(不少于7天)录取名单,无异议
(六)毕业资格审查。 在7月5日前审查并确认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资格,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用资格。 省教育考试院将本科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将录取名单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核对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并向本科院校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籍学历管理
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要加强工作联系,共同做好在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高等学校)毕业。 各高等学校(专科)院校整理好本生个人资料,及时移交本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业毕业证书,并在学信网上进行专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 本科院校在9月30日前完成对本学生的入学报告和学籍注册。 学生入学后,要加强录取资格和新生入学资格评审等工作,严格审核专业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业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三)在校学习和毕业。 升入本学生后,进入普通科三年级,在学校学习两年。 (本科学制5年专业学习3年),不得专业和转学,不得采用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 其中,《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实行单独授课,实行单独培养方案,独立分班授课。 学生完成本科教育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写着“在本校XX专业本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工作要求
专升本招生是保障机会均等、维护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措施。 各高校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确保2022年图书质量提升。
(一)落实主体责任。 本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考试院具体指导下,由本科院校和高职(专业)院校组织实施。 各高校主要负责人对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管理指导和资格审查、招生考试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对我校有关工作负全责。 各高校要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的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校级统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确保本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招纪律。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对专升本考试招生中的违纪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
(三)完善招生制度。 省教育考试院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本考试招生命题、班考、试卷审核和录取工作操作指引,加强对本科院校本考试的全过程指导。 各系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命题、组考、聘用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试卷审查管理制度等,严格控制本考试命题、制卷、保管、组考、试卷审查等各环节、全过程工作,坚决杜绝失密、泄密发生
(四)加强信息公开。 各高校要深入开展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严厉打击疫情。 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试点小组防疫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试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小组防疫工作方案。 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和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卫生消毒和命题、试卷制作、评卷场所的疫情防控。 试验点应当设置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试验场、备用试验场。 做好公务员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高校要全省统一口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工作,全面、及时、准确解读本政策和本校具体工作要求,确保考生知晓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时间表。 要加强对报考考生的引导,避免扎堆报考。 要密切关注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释疑解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七)严格监督检查。 要进一步完善本工作专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检查,省教育厅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和招生考试机构对各高校本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监督本校本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尽早预警、督促整改。 考试过程采取省级抽查、交叉考试和校级常规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视。 对招生考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并公布2022年普通高中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具体安排。 各本科院校制定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细则。
(二)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普通高中本申请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本科院校收费。
(三)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学生处陈衡、王安慧,联系电话: 0731-84714915; 省教育考试院招聘胡江峰、信息处谭欣,联系电话: 0731-88090230、8809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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