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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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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各高校录取、加分、免试细则

2023-04-19 13:17:43专升本
1、四川轻化工大学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二)学习成绩优秀。(三)身心健康。免试推荐对高职(专科)学生(含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身心健康的学生,

1、四川轻化学大学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高尚,未受到任何惩戒。

2020年四川各高校录取、加分、免试细则

(二)学习成绩优异。

(三)身心健康。

免试推荐

高职(专科)学生(包括保留新生入学资格)应征入伍履行兵役义务、服役期间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身心健康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免试录取。

奖励积分

(一)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4分。 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特别优异奖励4分以上两者同时获奖者,不再重复计算。

)2)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业在校生在校期间,有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获奖者,或CET-4 )英语、日语专业学生CET-6 )合格者,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

2、成都医学院

特别选拔对象和基本条件

校内“特辑本”

选拔对象为2017级普招药学、医学检验技术、食品营养与检验、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跨校“专刊本”

交叉学校学生推荐率不超过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录取率按照签署的协议执行。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在校(含实习期)不受任何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异。

(三)身心健康。

奖励积分

1 .荣誉奖由“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等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5分,市(州)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3分

2 .竞赛奖:国家级政府组织竞赛奖加5分,国家级学会及省级政府组织竞赛奖加3分

3 .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加2分。 以上奖励积分累计在10分以下。

免试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奖励的学生按要求实行免试录取。

3、西华大学

申请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高尚,未受到任何惩戒。

(二)学习成绩优异。 因成绩原因未接受学籍处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业毕业证为准)。

(三)身心健康。

加分项目

)1)因在校学习成绩突出,以进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4分。

)2)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按下表给予加分,此类学术成果特别加分最高为3分。

)3)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以在校就读为第一参与单位,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者(集体项目最大排名前三,国家级分别按5、4、3得分; 省一等分别以3、2、1.5得分; 省二等分别按2、1.5、1得分) CET-6、CET-4成绩超过425分者(两者较高); 非计算机专业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根据下表给予奖励,该类奖励专项最高5分。

注:“学科竞赛”的级别和范围基于最新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及学科竞赛评价排行榜竞赛项目列表》和《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列表》。

(4)特别加算分合计最高10分纳入“特别加算本”总成绩计算。

4、成都师范学院

申请条件

1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优秀,未受到以上处分

2 .前五学期内,所修专业课程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补考科目不超过3门且无重修(含)

合格的,为提高成绩、成绩积分而申请的重修不在此限;

3 .身心健康,能继续学业。

奖励和荣誉加分

1 .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必须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印章),加5分。

2 .获得“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加5分。 以上奖励及荣誉加分由专科学校评审,成都师范学院认定,认定的加分与“书”考试笔试成绩总分计入同一项目,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认一项,个人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免试

在校生学籍入伍,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实行免试录取,退役后完成专业学业。

5、宜宾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校内'专升本':本校全日制普通科2019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跨校“专科”:我校与对口专科“专科”协商确定的对口专科全日制普通本科2019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1 .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无违纪处分;

2 .学习成绩优秀,通过所有修过的课程

3 .身心健康。

加分

得分最高在8分以下

(1)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及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注:

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审核

同时获得上表多项奖励加分条件者,只限最高类型加分,同类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加分,学生每年参加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参加团中央和团省委举办的“挑战杯”、“青春创造”项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举办的“互联网”项目

参赛获奖的,按照获奖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加分。

)2)取得许可证专利证书并加积分

(三)获得政府表彰积分

在校期间获得省人民政府以上表彰,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对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加4分。

免试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予进入普通科。

6、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1 .专升本对口学校期普通高职(专业)应届毕业生

2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优秀,身心健康。

3 .截至《专册》报名时间,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所有课程学分,在校期间重修课程记录累计不超过3门;

4 .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学校批准后报我校教务处备案,可以参加选拔考试: 复修记录累计不超过3个,但需要复修课程(复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进入录取流程); 受到惩戒处分,或重修课程记录累计超过3个,但两者同时满足的情况不考虑。 但获得学校以上等级各类奖励或为学校获得各项荣誉者。

7、成都大学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本校对口学校正式在籍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专业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优秀

(二)学习成绩优异

(三)身心健康。

免试推荐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予进入普通科学习。

8、成都工业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全日制普通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报考条件

1 .本校《专刊本》

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2 .跨校“专题本”

成都对口信息工程大学和四川理工学院专业报考条件按对口本科院校通知

免试推荐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本校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进入普通科

9、成都文理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只在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中进行“特别升学书”的选拔。

在专科学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专科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各专科教育计划所列课程考核(考试、考核)成绩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可取得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报学校电子注册;

身心健康,能继续学业。

免试推荐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予进入普通科。

10、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特辑本》选拔的应届毕业生

1 .科学和学习期间政治思想优秀,未解除处分

2 .学科和学习期间成绩优秀,毕业时可取得学院颁发的学科毕业证书并向学院报告电子注册

3 .具备良好身心素质,能继续学业。

免试推荐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与科)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完成高职(与科)学业后,免予进入普通科。

11、成都中医药大学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本次“专升本”的对象是本校对口专科毕业的普通专业学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包括休学后复读的本校应届毕业生。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政治素质优秀,遵守纪律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不受任何处分。

(二)身心健康

(三)学习成绩优秀,无复试、重修记录;

(四)学业成绩在同专业)班前60%以内。 学业成绩可按常规课程(必修课和限制课)平均成绩90% (可包括其他综合素质)竞赛获奖和操作评定等) 10%的原则计算,并可按百分比表达。 具体计算方式由高校自行确定,但必须符合上述比例原则,保证同一高校内公平、公正、公开。

不经考试选拔

未经考试选拔的“专升本”学生,应当符合上述考试选拔学生的前三个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学生(持有加盖政府印章证书);

2 .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学生。

3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专科学生,专科毕业。

免考的“专升本”学生必须占所属专业“专升本”名额,不得单列。

12、四川文理学院

选拔范围和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对口大学培养《专升本》培养协议确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

(一)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不受任何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成绩优异。

(三)身心健康,有继续学习的身体条件。

13、西昌学院

评选对象和报名条件

本校内和对口选拔学校全日制专业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申请的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记过处分或受到的处分已解除;

2 .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重修课程门数不超过一门,通过重修课程;

3 .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免试推荐

校内“特别版”不进行无考试推荐。 跨“特殊学校”学生,专科学校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毕业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各选拔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实行免试推荐

不考试就读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学生实行免试入学。

奖励积分

学生在校专科期间创新创业单位银行累计积分达到10分以上,奖励3分; 获得市、州级人民政府奖励,各项奖励为3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各项奖励为5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等荣誉,每个项目奖励5分。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有1项,累计奖励不超过10分。

14、川北医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2020年专业升学仅限2017年某专业( 2019年为临床医学专业) 3年制专业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一)在校期间,每学年按时报批并取得有效学籍;

(二)政治思想优秀,不受任何处分;

(三)在校期间必修课不及格的记录不超过2项;

(四)身心健康

(五)个人申请,有关系同意推荐。

奖励积分

专科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者,毕业时“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分别加5分。

免试

专科学校在校期间入伍,三等功以上的奖励者被免试推荐录用。

15、四川师范大学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专升本”选拔对象范围为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与我校签订正式协议的相关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五年一贯不含高等专科学生);

(1)专业学习期间政治思想优秀

)2)专业学习期间学习成绩合格,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核)成绩无不合格记录;

)3)毕业时可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由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没有未解除的处分

)5)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学业。

免试推荐

专科学习期间在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由评选大学决定是否推荐免考

考试不及格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且退役复学后完成专业阶段学习任务的学生,经所在学院推荐、本校审核后,可以免试录取,不占用学生所属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16、四川工商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基于教育部电子注册数据)的应届毕业生。

1 .在专科学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优秀,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2 .在专科学校学习期间,通过了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优秀

3 .身心健康,本科阶段能完成学业。

考试不及格

服役期间享受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复学后完成专业阶段学习任务,经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可以免试录取。

17、内江师范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基于教育部电子注册数据)的应届毕业生是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报名前未解除违纪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专项选拔) )。

(二)学习成绩优异

(三)身心健康

免试推荐

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奖励获得日期须在专升本报名前) )。

考试不及格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与科)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完成高职(与科)学业后,免予进入普通科。

18、西南科技大学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1 .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协议的高校对口专业应届毕业生中(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业毕业证书为准)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身心健康且专业学习阶段所有课程成绩专业课前30%的学生。

2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完成高职(专业)学业并参加《专升本》笔试的学生。

3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中新生,且高职(专科) )学业结业。

免试推荐

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学生,免试进入普通科。

19、攀枝花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选拔对象为具有本校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以按时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1 .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 .学习成绩优异

3 .身心健康;

4 .能按时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免试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于进入普通科。

20、成都理工大学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二)与我校签订“升本”协议的专科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以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一)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优秀

)二)在校期间修读的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有能力继续修学。

免试推荐

专科生应征入伍承担兵役义务退役,兵役期间立功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专科生(含高中新生),学业结束后免于入读普通科

优先录用

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毕业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1、西华师范大学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对口学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1 .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2 .学习成绩优异

3 .身心健康,能继续学业。

奖励积分

专科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印章),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可加2分。

免试

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进入我校普通科。

22、乐山师范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专升本”学生只从本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 '

1 .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2 .所修专业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个学期全部课程合格,毕业时可取得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并电子注册学历证书。

3 .具备良好身心素质,能继续学业。

优先录用

专科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大学初审后,经我校复核,可享受优先录取。 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上级行政部门举办或发文认可的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省挑战杯三等奖以上(第一名)。 参与专业相关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取得高水平成果(专利、省级以上项目、公开发表的作品和论文等(第一名) ) ) ) ) ) ) )。

考试不及格

专科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有关院校初审后,经我校审核,可以免试录取。 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应当加盖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印章); 获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包括高中新生),完成高中学业后,可免予进入普通科学习。

23、四川警察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免试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可以免试录用。

24、西南医科大学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与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必修课考核,且补考)或重修)课程记录不超过1门

)3)身心健康。

免试

入伍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进行免试录用,该计划不占该专业的录用计划。

25、阿坝师范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1 .专科毕业生。 其中免费师范生和五年一贯制学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2 .学生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政治思想优秀,从未受到以上处分。 前五学期得到的总学分在110分以上,而且这个学期没有重修课程。

3 .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口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经批准在本科阶段学习的,承诺不放弃“专升本”资格。

奖励积分

学生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必须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印章)、加1分或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的,总成绩可享受3分加分,限加1分。

免试

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进入普通科。

26、绵阳师范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为准)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解除处分的不得推荐);

(二)学习成绩优异

(三)身心健康。

奖励积分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校期间享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印章),总分加3分。 市、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校期间享受市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印章),总分加1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加分项目限一项,采取高分项目)。

免试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予进入普通科。

27、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校在籍的毕业生。

1 .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未受到以上处分;

2 .学习成绩优异

3 .身心健康,能继续学业

4 .通过四川省大学英语二级以上考试或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大学英语二级以上考试达到合格线

5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补考合格的科目不得超过两门),毕业时可获得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

6 .专科学习期间在“学院杯”专业比赛中一次获得一等奖或两次以上二等奖,或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在2019年4月1日前在杂志、期刊上发表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签名可检索的学术论文

免试

1 .学生取得学籍入伍,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后完成专业学业。

2 .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应当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印章)。

3 .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28、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本校专科毕业生

1 .在校期间思想政治方面表现出色,未受到任何惩戒和处分

2 .学习成绩优异

3 .身心健康

奖励积分

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加3分,市级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加1分),符合多个加分项目的,仅限1项,取最高项目。

29、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1 .学院为三年制专业毕业生,能顺利取得专业毕业证书

2、学习成绩优秀的,按本招生标准,按相关专业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扩大3倍确定报名人数;

3、在校政治思想优秀,身心健康;

4、报名交叉办学“本”要求符合西南科技大学“本”实施细则。

免试推荐

1 .国家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及国家行业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三等奖以上省级)省教育厅、省人社等独立举办或联合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专升本。

2 .在校期间第一作者在国家公开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专集图书。

3 .获得国家专利所有权或创新创业项目并获得国家级以上立项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并提交书。

4 .创业项目获得100万以上投资基金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特别升学。

5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的,可以申请免试特别升级本。

30、四川民族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1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不受任何处分。

2 )与本科专业符合性,无复试,无复试记录,身心健康。

31、四川旅游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1 .在专科学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2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毕业时能获得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3 .具备良好身心素质,能继续学业。

32、天一学院

决定正式选拔的基本条件

在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中实行“专升本”选拔,自愿报名选拔“专升本”的应届毕业生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优秀,且未受到任何处分;

2 .在专科学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所修课程均合格

3 .具备良好身心素质,能继续本科阶段学业

4 .按口本科院校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5 .毕业时能顺利获得我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

免试

高职(专科)学生(包括保留新生入学资格)应征入伍履行兵役义务、服役期间立三等功以上奖励身心健康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免试录取。

奖励积分

(一)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奖励4分。 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特别优异奖励4分以上两者同时获奖者,不再重复计算。

)2)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业在校生在校期间,有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获奖者,或CET-4 )英语、日语专业学生CET-6 )合格者,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

注:

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审核

同时获得上表多项奖励加分条件者,只限最高类型加分,同类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学科竞赛(职业技能大赛)加分,学生每年参加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参加团中央和团省委举办的“挑战杯”、“青春创造”项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举办的“互联网”项目

参赛获奖的,按照获奖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加分。

)2)取得许可证专利证书并加积分

(三)获得政府表彰积分

在校期间获得省人民政府以上表彰,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对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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