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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考点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23-03-09 21:38:29护士资格
各位考生: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和湖南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湘卫职改办〔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考办发( 2020 ) 3号)和湖南省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卫职称改革办( 2020 ) 6号)的要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4月中旬举行现将有关应聘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湘潭考点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专业

考生可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选择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1 )的专业进行报考。

(二)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其他116个专家采用互动方式进行试验,具体安排如下。

二.考试报名和现场确认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非军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 )进行在线预报。 考生根据需要填写《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以下简称《考试申请表》,附件2 ),检查无误后直接打印,确认打印的申请书内容与网上填写的最终申请信息一致。 同时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下载中心”栏目查询《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以下简称《考试登记表》 )。 见附件三。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师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报考资格审核,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持介绍信于2021年1月25日-2月1日在湘潭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交接和考试费用缴纳。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2日,各报名站点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按属地管理原则到相应报名站点进行现场确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到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卫健局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的事情可以和应聘者商量。 详见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

2021年1月13日-1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由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政策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符合原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卫生人发〔2001〕164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并分别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有护士(师)、药剂师(技师)、技师)。 医师(师)职称考试与医师资格考试并行进行,取得医师(师)职称必须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护士职称必须参加全国护士资格考试。

1 .报考药士、技师时:取得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 .报考护士、药剂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科毕业,取得护理(药、技)士职称,聘任现职工作5年以上;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3)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该专业毕业可直接报考。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经护士资格考试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以直接聘任护士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医师、主管护士、主管药剂师、主管技师。

1 )中专学历)相应专科毕业,受聘医疗(药物、护理、技术)教师7年。

2 )大专学历)相应专科毕业,从医(药、护、技)师6年以上。

3 .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4年以上。

4 .硕士学历或学位:相应专科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5 .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报考。

(三)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员,从事报考专业工作年限和聘任现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应聘条件专业学历相关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大学毕业学历或学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湘人社发〔2015〕46号)有关精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全日制中大学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四)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5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0755570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国发明电) 2020 ( 10号)有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标准)。 接受上述预申报的人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原人事部等五部委《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 (国人发) 2006 ( 69号) )有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医生、护士,应当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含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课程考试

(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 (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直接进行中级职称考试

(七)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7个部门出具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详见湘卫科教发) 2020 ) 5号文件)有关规定,从2020年起,全省新建医疗岗位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生全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八)按照《湖南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规定,报考专业代码301 (含)至365 )及392专业的人员,严格按照卫生技术人员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医生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选择相应专业进行申报各申报专业对应的医生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4 )。

因工作岗位变更需要报考现职专业的人员,从事现职专业工作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需提供变更登记的医师执业证书,或者由医院提供在职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司相关证明,其注明的岗位与申报专业一致对目前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人员,报名时应当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材料。

(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课程的四门考试,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不同专业(包括主、亚专业)之间的各科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计算。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应当使用原档案号。

(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执业医师法》 (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委员会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个部门《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对应表》 (人社发〔2012〕53号)的要求,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及中国0770 报名应当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证明和资料

1 .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双面复印件)。

2.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二)。

3.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三)。

4 .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后续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2002年)毕业时间)起注册大学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学信网( www.chsi.com.cn )下载的《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 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以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以免费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 2005年6月毕业的湖南省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生,通过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 http://zcc.hnedu.cn/zzfind/)提供查询认证结果的页面。 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特别注意:教育部门需要20个工作日才能验证未注册的学历学位证书,申请人请提前做好准备。 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提交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不一致的,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等。 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3)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 )学历学位认证检验证明材料。

5 .报考专业下一阶段资格证书复印件。 报考专业代码为301 (含)至365 )及392专业时,根据报考专业的业务分类、 还必须提供与注册范围一致的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申请初级护士(专业代码为203~204 )申报必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 )的, 应当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单位直接聘请护士报考中级人员的,应当提供求职信原件及复印件。

6 .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应提交相应合同、聘书(聘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司相关证明。 上面必须注明招聘单位和职位。 下一阶段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规定的年限。 聘任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7 .转岗人员须另行提交在职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有关公司的证明,其注明的岗位应与申报专业一致。

8 .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复印件。

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并加盖公司公章。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相关栏目还需要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核管理制度。

五.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人办发( 1996 ) 52号)的要求,我市首个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核流程为:考生自行资格考核、所属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和各报名人员资格考核、湘潭市卫生健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改革)部门的

(一)个人自查。 考生在报考前一定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 经本人确认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可申请(如不能掌握,可在报考前向考点或考点咨询)。 考生报名后,打印《医疗机构许可证》 《考试登记表》,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考生签名栏”中签名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

(二)资格初审。 考生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对考生《报名申请表》 《考试登记表》填写的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核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查询核实,严重弄虚作假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在《考试登记表》、《报名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盖章“初审合格”意见。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考生不得申请和参考,不得参加资格复核。

(三)资格复核。 湘潭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湖南试验区考试报名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学分、专业、学历、经历等有关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考试登记表》 《报名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盖章“审查合格”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参考。

(四)资格复审。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湘潭考点审核后,对照考生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复审合格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或者审核人应当在《考试登记表》 《考试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并盖章“复审合格”意见。 审查不合格者并退回去。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中,考生对登记表签名、盖章等信息不齐全或者学历、经历验证材料不完整的,准予追加审查一次,由考点另行通知。 考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增审而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费

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考试登记表》 (湘卫财务发( 2017 ) 10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每人每科70元(共4门)征收。

2021年湖南试验区将采取网上收费方式。 各报名单位在现场确认时应对考生进行通知和宣传,提醒考生(包括历史考生)一定要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及时在线付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9日至2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七.考证印刷

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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