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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3-15 16:08:23教师资格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单位)、兰州市辖区省属高级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资字【2013】9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单位),兰州市辖区属高级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教资字【2013】9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资字【2021】2号)的要求,以及一、政策在本次定期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工作的通知》 (甘教厅【2015】2015 ) 二、注册的全市各中小学在岗教师。 其中,2017年首次注册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第二次注册未办理教师资格注册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第一次注册。 三、定期注册条件(一)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教职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方案》,具备良好教师业绩,教师考核不低于合格;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新入职教师必须试用期满,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教师成绩,教师考核合格以上等级。 2、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级合格; 4、在上次注册有效期( 2017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共计5年)内,完成360学时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三)对“一人多证”“高级低聘”“低级高聘”“科证不一”等情况的人员,按以下方式登记: 一、“一人多证”,即持有两种以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者,目前在中小学任教者,按在职教学段、学科申请注册。 2、“高级低聘”,即持有高年级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年级任教的,在独立建设的中小学任教的,按在职教学段、学科申请注册; 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完全中学任教的,原则上按在职教学阶段、学科申请注册。 学校在高中和初中开通使用教育者的,具有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按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注册。 3、“低段高任用”,即持有低段教师资格证书高段任教的,原则上须调整为不符合持证上岗要求、与资格类别相符的教育教学岗位,或重新申请与任一教学段相符的教师资格,方可报名。 否则不注册。 新员工首次申请注册时,“下级高中毕业生”不注册。 4、“科证不符”,即现有教学学科与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不符的,现不要求,可以申请注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缓定期登记,待情况消失或者更正补充后,重新申请定期登记: 登记时间按年度顺延。 一、因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但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假、产假等情况除外。 2、经县级以上指定医院体检,健康状况暂不理想或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3、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或者已完成培训但培训考核不合格的4、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逾期未申请定期注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登记不合格: 1、违反《教师法》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造成不良影响,师德考核不合格。 2、被依法取消或失去教师资格; 3、在一定定期注册周期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六)首次受聘为教师但尚未首次注册的教师,应当首次申请注册。 (七)依法被取消或者失去教师资格的,注册有效期自动结束。 四、工作安排(一)个人申报( 2022年10月8日-10月21日)学校统一组织符合本校定期注册条件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 点击右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络申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填写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0771 (二)学校初审: 2022年10月22日-10月28日(三)市教育局复审: 2022年11月1日-11月18日)市教育局对各区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合格材料进行网上复审,并作出复审结论。 (四)省厅终审( 2022年11月26日-12月8日)省教育厅对全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得出注册结论。 五、提交的材料(一)申请首次注册教师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3、教师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4、教师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教师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证明6、新进教师须提供教师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其中,1、2项需要提供原件,3、4、5、6项可以由教师学校统一发放《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3、教师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4、教师学校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证明5、教师学校出具的近5年教师成绩证明6、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7、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书(兰州市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其中,1、2项需提供原件,3、4、5、6、7项可由教师学校统一发放《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六、有关要求(一)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管理权限,负责组织、管理、监督、落实当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应当协调永登教育局、皋兰教育局办理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应当协调榆中县教育局办理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登记。 (二)加强领导,做好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及时向每一位教师传达文件精神,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成立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教师注册信息的输入、报告、信息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三)严密组织,加强管理。 登记工作由个人申报、学校初审、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终审等四个环节组成。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框架保证质量,完成注册各阶段工作,及时解释和处理注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聘用证书、年度考核证书、师德考核证书、师资培训证书等材料。 详见附件《兰州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证明材料》。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在线填写完毕,核对无误后下载、打印; 教师资格证书需要提供原件,没有原件的,《兰州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显示“与原件一致”)。 (四)认真审查,强化责任。

第二个注册周期,各部门要认真核查注册材料,杜绝信息审核通过和虚假证书信息注册,确保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开展。 虚假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通过注册进入教育部数据库,经后期审核和数据比对认定为虚假信息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邀请兰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号码( 563511405,各学校)责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员申请加入该工作QQ群。 兰州市教师资格定期报名咨询电话: 4818327,地址: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民生综合服务区市教育局窗口(城关区庆阳路155号,民安大厦)。 附件: 1、兰州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证明材料

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2、兰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报名名单

3、兰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统计表

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来源:兰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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