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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领取教师资格证通知书

2023-04-09 18:22:56教师资格
有关教师资格申请人:经评审,认定陆瑶等131名同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证材料申请人出示身份证及新吴区教育文体局开具的受理凭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教师资格申请人:

无锡市新吴区领取教师资格证通知书

经审查,陆瑶等131名同志被认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证据文件

申请人出示身份证和新吴区教育文体局出具的受理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丢失不补。 非本人领取的,应当出示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二.领证时间

12月6日至12月14日,工作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点30分-5点。

三.收据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科技商务中心1119室,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电话: 81891327、81891363。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不完整的,需要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否则,无特殊原因为不合格。

)2)孕期或哺乳期申请人有保留缺额的体检项目的,保留出具该证明。 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点击下载:

2018年秋季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结果一览.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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