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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更好保障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权益,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政务服务水平,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环节采用在线审核方式。 申请人成功注册“中国教师资格网”,生成注册号后,在上传必要的资料扫描、查询确认结果等环节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一.提交资料的时间
2022年11月11日9:00至12月1日17:00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提交资料和要求
1 .身份证
本人身份证正反扫描和以下身份证材料:
)1)户籍在巴彦淖尔市的,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扫页。
)2)居住在巴彦淖尔市的人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
)3)在上学地点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仪。
)4)凡在巴彦淖尔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在本人有效期内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洲际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洲际通行证扫描。
(5)驻巴彦淖尔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扫描件。 证书格式取决于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 证书应表明申请人属于该巴彦淖尔市部队。
2 .学历证明
)1)持有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上传无法验证的,上传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在线申请)扫描文件
)2)持有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文件。 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 如此之多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将被视为有效。
3 .普通话等级证明
如果系统验证了普通话级别测试等级信息,则无需上传。如果无法通过验证,则必须上传普通话级别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仪。
4 .有关考试的证明材料
)1)如果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注册系统无需自动核对验证和上传。
)2)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教师资格中等水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上传2科《合格证书》扫描。
)3)自治区全日制高等学校2021—2022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经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三科考试合格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考试合格者名单,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 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仪。
5 .体检合格证明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对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报送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体检结果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门户网站( http://jyj.bynr.gov.cn/)公布,不合格的可自行到体检医院查询。
1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巴彦淖尔市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98号,联系电话: 8413990 ),每日上午8:00,空腹,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2 .申请人须于11月4日至11月30日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 .孕期申请人不宜进行单项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书,交市教育局保存。 申请人怀孕结束后,应当自认定申请之日起一年内补办有关项目。 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书到市教育局确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受疫情影响,现将部分要求调整如下。
)1)现居住在临河区的申请人,仍按《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巴彦淖尔市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报送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无需上传体检相关资料
)2)现居住在临河区以外地区的申请人,持《体格检查表》 (见附件)到现居住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后,可上传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格检查表》扫描。
提示:“体检结论”应明确本次体检“合格”或“不合格”。
申请人受现居住地疫情影响,确需在规定时间内( 2022年11月4日-11月30日) (不能进行体检的,应当先认定,并在2022年12月23日17:00前补充体检资料,未按时补充或者健康有这种情况的申请人事先打电话报告,电话: 0478-7809825。
6 .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巴彦淖尔市居住证的申请人,由市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不需要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 必要时,香港、澳门申请人可以通过认定机关收到我区统一出具的请有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信函。
7 .申请人须最近上传1英寸无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一张。 (一定要和网报的上传照片一致)。 图为统一命名为“申请号、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后续证件制作。
8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扫描仪。
三.材料提交方式
(除一寸照片和《体格检查表》外,申请人将其余资料扫描成一个PDF电子版(命名方式为) (申请号姓名),在规定提交时间内将一寸照片、《体格检查表》和PDF电子版压缩包) (命名方式为)申请号
1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1571377834@qq.com
2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413363375@qq.com
3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255812184@qq.com
联系电话: 0478-7809825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准确地提交本人相关材料,确保上传材料内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填写的内容一致。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应当及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本人账号核实审核结果。
1 .“现场确认”栏目显示“网报通过”,证明申请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并密切关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bynr.gov.cn/)发布的后续认定工作公告
2 .出现“网报不合格”的,应当按照系统“留言”要求,在规定提交时间内补充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3 .如果显示“网报待确认”,请随时关注工作人员反馈的审核结果。
4 .如果显示“未受理申报”,请按照系统的“信息”重新选择认证机构。
附件【附件: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doc】“链接”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编辑:乔洪校对:杨雅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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