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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2020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时间

2023-06-07 19:54:52教师资格
受疫情影响,我省原定2020年上半年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下半年认定工作合并开展。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将我省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受疫情影响,我省将合并开展原定于2020年上半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下半年认定工作。 根据《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简政便民、优化服务要求,现将我省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关和受理范围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2020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时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各区市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当调整认定机构及其受理范围。 具体请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1 .有当地户口

2 .在当地居住,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

3 .当地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学习( 2020年全日制大学应届毕业生也可在毕业院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4 .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装警察

5 .港澳台居民持有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住地、持有港澳居民往来许可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许可证者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被取消教师资格的,自被取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2002〕59号) 《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苏教师〔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以申请认定与其学习阶段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有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的助理工程师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为“毕业”,“结业证”“结业证”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公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负责外语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语音教师和广播、主持、影视戏剧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 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要求。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级应当与考试合格证书上记载的学科和学级一致。 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师范生可直接申请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证安排

2020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20日。 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表等事项已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将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申请人请及时关注。

各认定机构自申请受理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见各认定机构的通知。

四.认定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在我省申请时间段内申请注册。

(一)充实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上完善个人信息等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1 .“个人信息”。 申请人应当在本栏内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以选择具体民族或者其他)。 申请人可以在此页面修改“证书类型”和“证书编号”以外的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 .“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号码等信息,单击“核验证”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级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无法检查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检查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3)如果经过上述步骤仍不能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选择“输入证书”类型,补充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电子版证书(照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供后台手动验证。

4 .“学历学籍信息”。 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 学籍信息在认定申请中自行同步。 如果同步失败,需要自己添加学籍信息。

)1)在“验证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不能检查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检查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一致。

)3)如果经过上述步骤仍无法验证证书信息,则选择“无法验证的学历”类型,补充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电子版证书(照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在后台人工验证。

)4)中师、幼师学历,选择“无法验证的学历”类型,补充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电子版证书(照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后台人工验证。

)5)具有港澳台地区学历或海外留学学历,且无法进行学历验证的,选择验证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海外留学学历,按步骤“(3)”操作,选择《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学位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学位信息目前未在线验证,全部都是自己上传证书信息。

6 .“教师资格信息”。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可以在此栏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明信息。

(二)报名

在我省网报时段,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本人账号登录申请。

申请人根据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 系统上传照片为即将上映的正面1英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的“资料下载”栏或“须知”页下载《个人承诺书》。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 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中。 请在“承诺人”处注明签名本人的姓名和签名日期,然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以看到整体效果。 如果在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证。

五.提交资料

(一)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内容:

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包括首页和个人网页); 集体户籍的,需要提供集体户口本本人户口本;

2 .在居住地申请,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 .在校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原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证

4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装警察在兵役地申请时,必须提供军官证或警察证。 证件上不能表明服役地点的,应当另行提供所属部队或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证书格式取决于该部队或机关的规定。 证明书应当明示申请人的兵役地点。

5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许可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许可证。

(三)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经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合格的可以不提交。 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海外取得的学历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殊提示: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如不能直接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核对,申请人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 www.chsi.com.cn )提交在线申请。对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提前申请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或海外学历的申请人为了不影响认定,提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zwfw.CSCW.CSCW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认证系统不需要提供可以验证的内容。 )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ntce.neea.edu.cn )自行下载打印,系统能验证合格的认定不需要提交。 )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直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但毕业证书未注明“师范”字样的,须提供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证并印制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有下列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的当年入学时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显示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文件或发展计划部门公章)。

2 .具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单复印件(须有师范专业标识,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 .个人学习档案上学习成绩单专栏显示“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注明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高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专栏后填写“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 1999年高校扩招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成绩单上没有“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六)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必要时,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以收到我省统一出具的请有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信函。

(七)近日,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正规纸质照片,尺寸为25mmX35mm,底版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相同,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当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以上资料未提交复印件的均为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结束前补充。

六.其他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请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 因错过申报时间、认定机构或者现场确认点错误、申报信息错误或者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当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与事实不符的,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 经调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给予“取消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者“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行政处罚。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证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各认证机构的基本信息

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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