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考试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职业技能 > 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重要通知!2022年太原市小学、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2023-06-08 15:44:51教师资格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晋教师函( 2022 ) 2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要通知!2022年太原市小学、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 .在太原市有户籍的社会人士。

2 .持有太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 .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太原市全日制普通高中可将本生在专科学校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为专科毕业生。 太原市全日制可由研究生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为专科或本科毕业生。 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毕业生必须毕业,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本市普通高中其他在校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认定。

(三)太原市具有办学资格的高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教类专业2022届应届毕业生。

(四)在太原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有港澳居民洲际往来许可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洲际往来许可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手续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以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取消教师资格的,自取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质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具有办学资格的大学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专业以上学历。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高等学校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和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其中具有特殊技能并取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必须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学科普通话申请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以获得证书为准。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部分证书记载证书有效期的,以标识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者应当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者三甲医院接受体检。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教资字( 2010 ) 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 (晋教人字) 2005 ) 19号)执行,体检结论合格。

三.认定程序

具体认定流程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2022年6月20日9:00至7月1日18: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报名。

(二)健康检查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持与认定网报相同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 )或《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4 ) ) A4纸需双面打印)按规定时间在医院体检。

申请认定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自行选择在我市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级医院进行体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按照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规定参加体检。

关于孕期人群的胸片检查问题:备孕人群必须完全按照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能缺项; 怀孕者可以免除胸部穿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和材料审查注意事项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认定。 申请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必须取得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山西省各级认证机构联系方式请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各省工作联系方式”栏目,点击“山西认证机构”链接获取。

2 .申请人网上申请时,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具体的确认时间和确认场所的登录时,可以在登录画面上进行确认。

为防控疫情,申请认定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的确认工作采用网上进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请,获得申请号后,在“太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确认材料申报。 确认资料内容包括所属范围资料、身体条件资料和照片,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时至7月5日17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太原政务服务网”申报确认资料,具体申报流程见《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流程图》(另附在线审核时间: 2022年6月29日9:00至7月8日17:00,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关注审核结果,状态为“允许受理”的通过审核,状态为“不受理”的未通过审核。 审查不合格的,可在2022年7月8日17:00前更正并重新申报信息,逾期不受理。

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3 .请按照3. 《个人承诺书》系统的要求登录上传。 申请人本人签字扫描或拍照,填写申请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照片。 申请人签名并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申请成功后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以看到整体效果。 预览时,如果《个人承诺书》的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明确,请再次上传。

4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可以登录网上注册系统,修改信息。

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 错过申报时间、认定机构或者现场确认点错误、申报信息错误或者提交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颁发证书

具体证书颁发时间由各认证机构自行安排,请及时关注各认证机构发出的通知。 “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由申请人提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机关,纳入本人人事档案,消除了责任自负。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申请人提供邮寄服务,应当在网上申报确认材料时填写邮寄信息。 一些县(市、区)可以提供邮寄服务。 详情请咨询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五.在现场及互联网上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一)基本信息资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的资料

1 .户籍在本市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本人页面)原件。

2 .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毕业生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3 .本生专业、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核对的可以不提交)。 负责本学生,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时,需要出具户口本(本人页面)原件。

4 .驻防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证明书的格式以该部队或机关的规定为准。 证书应表明申请人属于该驻扎部队。

(三)学历条件资料

毕业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海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如果学历信息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匹配,可以不提交。

提示: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如不能直接与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的学历比较,申请人可选择《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在线申请,网站: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x.jscx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上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山西省具有办学资格的高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教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没有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即可。 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专业人员必须毕业,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试验条件资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系统进行比对检查,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资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不能与核验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相比较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核对成功者不提交。 纸质证书丢失的,不予补发。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 URL: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并打印查询页面。

(六)身体条件材料

《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或《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表上应注明体检结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体检结果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 香港、澳门申请人需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函件的,联系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签发。

(八)其他材料

1 .个人近期白地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照(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注册号、身份证号码,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 .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上述环节之一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发现,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提示:申请认定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的确认工作采取网上进行的方式,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太原政务服务网”申报确认材料。 确认资料的内容包括所属范围的资料、身体条件的资料和照片。

六.补发教师资格证书

因补办或损坏遗失申报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当向认定机构提供下列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五,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4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码。

申请补发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请于2022年7月6日09:00—17:00到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资格认定一课。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市为民服务中心D412室,咨询电话: 0351-2366315。

申请补发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规定办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成功之年不能在全国范围内申请第二类教师资格。

(二)禁止学校或者任何单位代为申请,违反规定影响本人教师资格申请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 申请人一定要及时查阅,不要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八.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认定机构根据本通知要求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科学制定本机构认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发布本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告(包括认定政策、咨询电话、各类申请人网络注册、体检、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时间表和工作要求等) 认定工作计划及时录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二)资格认定

各认定机构应在7月15日前作出认定结论。 根据认定结论,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认定数据进行确认和证书编号,为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2年7月19日前在《2022年太原市补发教师资格证人员情况表》、《2022年太原市换发教师资格证人员情况表》、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复印件和《2022年教师资格证书申领单》 (附件六)加盖公章进行市行政审批

证书的申请和颁发基于“教师资格认证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证书编号数据,而不是基于认证人数的估计。 各认定机构应当明确领取和发证要求,核实发证数量,监督发证过程,减少消耗和留存,防止流失。 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证必须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

(三)各认定机构要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对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审慎处理,不得擅自突破政策。

(四)各认定机构要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当地对策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错时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资料来源: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人评论 , 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