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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2023-06-12 15:59:47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云南省关于做好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21〕1号)的要求及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云南省关于做好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云教认定( 2021 ) 1号)的要求和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属于下列情形的人:

昭通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一)在昭通市有户籍的社会人士(包括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昭通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昭通市全日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研究生

(四)持有昭通市公安机关颁发、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昭通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 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应当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手续和提交材料与本市申请人相同;

(五)驻昭通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标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2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包括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专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包括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大学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5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申请人应当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

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五)试验要求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笔试、面试均合格,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教师学生,由所在学校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申请豁免认定。 豁免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型和任教学科必须与本证书中的任何教学阶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此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参加一次认定。

(六)免试

云南省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以直接认定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线上申报

1 .在网站上注册

由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

2 .网报时间

2021年5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系统开放日(其中6月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网站关闭、节假日及周末期间不能开展网报)。

3 .认证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认定机构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但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向户籍或居住地县(市、区)政务中心教育体育窗口或教育体育局确认。 电话:昭通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0870-2233818,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体育窗口0870-2138480。

申报时,应当出示并选择认定机构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4 .申请人应当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确定任意学科必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5 .申请人应当按照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申请信息,上传近期免冠1英寸电子照片(格式: JPG/JPEG、彩色白底、190K以下,与贴在资质证书上的照片相同版本)。

网报系统开通了个人信息实名验证功能,要求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实名验证合格方可进行认定申报。 (实名验证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1 .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6月15日至6月22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政务中心教育体育窗口或教育体育局。 逾期不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 .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当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顺序整理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籍誊本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在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的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的驻昭通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明)网报系统不能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上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可以受理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海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通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检测不需要提供,无法验证需要提供原测试中心测试成绩和证明)。

(五)证照

最近,一张免冠正面1英寸的彩色白底证照(与网报上传照片底版相同,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证明。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笔试、面试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认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本科和教育硕士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高等学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本科和教育硕士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此类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完整成绩单、师范生证书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认定的申请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8)查表

提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需体检医院签署“合格”意见并加盖公章。 见附件2 ) )体检报告将被认定只在那时有效。

注: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通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检测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本文所称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验证不合格以及其他系统暂时无法验证的材料,应当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认定和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可以在各认定机构的相关网站上查询认定结果。

证书接收地:户籍或居住地的现场确认地。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申请人一定要及时查阅,不要错过认证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查等,因错过申报时间、认定机构或者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申报信息错误或者提交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要结合我市疫情处置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当地疫情处置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错时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序推进认定工作。

(四)申请人每年只能认定一类教师资格。

(五)申请人现场申领教师资格证时,坚持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各认定机构做好防控检查和通信大数据调度卡和健康码扫描登记工作。

(六)申请人如实提交有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附件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附件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和办法。

二、参加体检人员范围:根据我省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各类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除离退休人员外,均须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体检不合格:

1 .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异常)。

2 .血压高于18.66/12kpa(14090mmHg ),低于11.46/7.4 kpa ( 86/56 mmhg )。 单一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mmhg )且低于10.66 kpa ( 80 mmhg )。 舒张压超过12kpa(90mmhg )且小于6.66 kpa ( 50m mhg )。

3 .结核病无法治愈者。

4 .支气管扩张症,未治愈者。

5 .肝大,质地中等硬度以上,肝与脾同时接触,肝在肋骨下2厘米以内,脾在肋骨下1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 肝脏在肋骨下超过2厘米(肝脏生理下垂除外); 单纯脾大超过1厘米,肝功能亢进; 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6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 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

7 .慢性肾炎,未治愈者。

8.e癫痫病史、精神病病史、癔病病史、遗尿症、夜游症。

9 .肝切除超过一叶; 肺不张一叶以上。

10 .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骨髓炎。

11 .麻风患者,未治愈。

12 .艾滋病毒感染者。

13 .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疾病除外。

14 .双眼矫正视力之和小于5.0 (体检过程中遇到此情况,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对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双眼视力之和,再换算成5分记录数值)。

15 .双耳听力均小于2米。

16 .双上肢或双下肢不能运用; 双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 脊柱侧凸超过4厘米,肌力在2级以下; 胸廓畸形明显。

17 .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和耳、鼻、喉疾病之一干扰教育工作者。

18 .面部有较大疤痕、麻、血管瘤或白斑、黑色素痣等。

19 .除上述各项外,影响教育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 .教师资格申请人的体检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 体检要做好检查协调、指导、督促,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 .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应配备一名业务副院长担任,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生、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 人员配备要注意新老组合,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体检前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规定和《体检标准和方法》等,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 .体检过程中,标本、化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集中保管,不得让申请人携带。 进行x线检查时,指定专人组织,按顺序逐一对照检查,防止漏检和舞弊。

5 .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检查的项目负责。 请不要忘记填写或填写错误。 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填写体检表,不得随意涂改。 确需更正的,在更改结果上划一横线,使原更改笔迹清晰可见,然后在右侧写出更改后的论断或数据,由主检医生在更改后签名,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责任。 疾病名称、检查结果及体检结论均用中文填写。

6 .体检发现疑难病症,应进行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 因设备条件限制或咨询难以判断的,到教师资格管理机关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 复查时,仅单科复查,合并原体检查表。 复查时必须派专人陪同。 上级医院否定体检站诊断结果的,应当在诊断证明上详细填写复检结果。 资格认定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检验资料,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而拒绝接受。

7 .体检人员应做好当天检查所需的器材、药液和试剂。 仪器要及时消毒,仪器要每日校准,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8 .主治医生应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经全面检查无误后,认真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填写结论栏。 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在资格认定的健康状况下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盖章。

9 .对申请人进行体检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体检时,每个环节都要严密把关。 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 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其本人认定资格外,还应当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的,教师资格管理机构应当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10 .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合作,提高效率。 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情况特殊者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关负责解释。 来源:昭通教体编辑:都市时报关注张丽青审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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