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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16.3万人,中纪委曝光多起“吃空饷”问题

2023-03-26 10:53:07会计
长期不在岗但工资照领不误;网购虚假医院假条后,拿着单位工资,却在外开公司获利;子女等亲属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瞒报老人去世事实,继续代领退休金……一段时间以来,各种“吃空饷”行为蚕食财政资金,饱受舆论诟病。10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

长期不工作但仍领取工资的网购买了假医院假条后,有公司工资,但在外开办公司获利的子女等亲属谎报实际没有工作却要报酬的老人死亡事实,继续领取养老金……暂时10月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消息,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针对“吃空饷”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五年内共清理“吃空饷”16.3万人。 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吃空饷”反映出一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人浮于事、职责不明确,给了某人“吃空饷”的机会。 二是人力资源管理等不到位,在规章制度、编制管理、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 有分析认为,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持续加大“吃空饷”力度,追回大量财政资金,体现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有效打击了这一腐败行为,并对这一问题发出了“越往后查处越严”的信号。

“领工资”现象与权力密不可分,当事人多为单位领导的亲友等。 图/人民视觉

清理16.3万人,中纪委曝光多起“吃空饷”问题

伴随着“权力的影子”而来的“吃空饷”的形式各种各样,但其背后可以看到很多权力的影子。 中纪委的报道称,不少案例显示,“编外不上班、不收钱工作”成为不少被调查者为亲属等谋取利益的“福利”。 例如,2021年8月,国家林草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原副专员井东文被双开,被举报“默许妻子长期不在下属单位上班,正常领取工资”。 2021年2月,湖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称,湖北省住建厅原副厅长傅继成被双开,允许配偶不做实际工作获得报酬。 除了容忍亲属“吃空饷”外,一些党员干部休长假离开单位,但仍继续领取工资。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消息,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河南省辉县市农委办(现已并入市农业农村局)指派西平罗乡政府科员刘某到某指挥部工作。 借用结束后,刘先生没有到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单位在家就诊至2020年10月。 也有人在网上购买虚假资料,请病假上岗。 去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就全区党员干部长期不在问题进行调查时,曾有媒体报道称,区园林绿化局工作人员罗某已经请了两年病假不在,但找不到医疗记录。 调查显示,长期进行假冒医院网络购物,欺骗组织。 “病假”的目的是在公司外开公司获利,最终罗氏被开除党籍。 另外,也有企业老板想在自己的公司里为官僚的亲属、恋人等设立“影子单位”。 这些官员的“身边人”不去公司上班就能拿到工资,成为一种隐性的行贿方式。 例如,2020年9月6日,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主动投案。 《人民日报》讲述了文国栋和青海“看不见的首富”马少伟的故事。 据报道,在马少伟眼里,文国栋是“致辞书记”。 找个土种枸杞让书记打招呼,竞争矿产让书记打招呼,搞矿泉水项目让书记打招呼。 作为回报,马少伟提供1000多万元钱和公司股权,安排“哥哥”恋人在公司“吃工资”。 “我猛击停止非法采煤的矿山,不敢阻止。 伤害马少伟是因为伤害了我自己”“他给我水,就从我身上榨取一斤油! ”据文国栋介绍。 不仅是“权钱交易”,在这样的问题上也隐藏着“权钱交易”。 浙江省玉环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一些领导干部借“借故”之名“扎堆”。 少数领导善于钻营、互助合作,通过相互安排、内部关照,通过巧立“临时机构”、地方挂职锻炼等方式,并以借调为名,交换亲属子女到对方单位工作,向各自的利益相关者“讨饭” 毛昭晖说,“吃空饷”看似一个小问题,但会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不仅会对公共财政支出造成负面心理冲击,也会对踏实工作的人造成负面心理冲击,进而污染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 他认为,从相关案例来看,“吃空饷”现象与权力密不可分,当事人往往是单位领导的好朋友等。 “吃空饷”背后是权力腐败,正在受到打击。 要进行一事两项检查,既要打击“吃空饷”者,也要打击“吃空饷”者。 湖南华夏廉洁文化研究会会长王明高表示,“吃空饷”问题由来已久,这在给一些人带来不劳而获的同时,也败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风气,滋生了弄虚作假的邪气。 他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这种现象在很多单位已经不多见了,但在一些地方并不少见。

搜查中遇到了什么难点? 关于“吃空饷”,中央一直以来都在强调严格的调查整顿。 17年前,中央一级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规定。 2005年,中央编辑室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自查“吃空饷”行为,并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2006年,原人事部发表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 此后,中央有关部门也多次下发通知和规定,治理“吃空饷”问题。 地方上也陆续出台过相关规定。 黑龙江省2015年2月发放《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暂行办法》的,规定今后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每年10月集中自查自纠“吃空饷”问题。 2020年,江西省印发《关于开展“吃空饷”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同步开展“吃空饷”集中清理整治。 数据显示,2012年,四川、重庆、湖南等7省市被清理的“空饵”人员达7万多人。 2014年,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整治成绩单,31个省(市、区)共清理“空费”16.2万人。 其中,河北省清扫5.5万人,四川省清扫2.8万人,河南省清扫1.5万人。 从很多晒黑的“吃空之音”成绩单来看,调查力度不能说不大。 那么,这类案件有什么难点呢? 江苏省东台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顾剑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是违规“吃空饷”现象被掩盖。 人事、财政、经济制度透明度不够,“讨薪”等腐败行为隐蔽难以察觉; 另外,“吃空饷”正在变成安排就业领取高薪,审查调查的难度在加大。 二是问责不严。 有“吃空饷”问题的公司,虽然人事管理不善的情况很多,但只以直接责任者为中心处理,不能履行主体责任的领导人的责任被从轻处理。 河南省某市纪委干部《中国新闻周刊》告诉记者,“吃空饷”问题屡见不鲜的原因,与内部缺乏举报动力也有很大关系。 他说,一些公司的高层很清楚公司里谁“领工资”,甚至“领工资”的人在外面做生意,每年都向高层送礼。 一些一把手安排自己的亲戚朋友“领工资”。 许多内部工作人员都有恐惧心理,不愿主动报案。 往往与有“吃空饷”的人发生利益冲突后,比如其影响对他的职位评定、职位提升等,有举报的内在动力,否则大家都知道了也不愿说。 该纪委干部表示,要杜绝此类问题,必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查处力度,上级纪检、组织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设立举报邮箱,制定奖励标准。 纪委干部还应增强发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毛昭晖认为,从纪检监察机关的角度看,查处“吃空饷”问题,涉及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也涉及财政、审计、人事组织等部门的责任。 所以,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对涉及这个问题的有关部门进行重新监督。 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社会监督。 王明高建议,要堵塞“吃空饷”漏洞,除了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完善诚信体系外,还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将殡葬等信息与部分单位人事、财务等部门联网。

“截留”发放人也要严查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利用权力向亲属“截留”纳入违纪范畴。 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容忍、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地方上也出台过相关规定。 南昌规定,清理逾期仍发现单位有两人以上“缺课”的,对主要领导给予撤职处分。 陕西规定,对事实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核实属实的“吃空饷”者,除退还已领取的工资和相应的福利补贴外,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对公司主要领导实施问责。 多个案例显示,涉及“吃空饷”问题的党员干部往往受到党纪处分。 2021年底,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察委员会收到案件线索:浦东某村做保洁工的村民说自己的工资被别人领了。 接到线索后,办案人员前往该村了解情况。 虽然最终锁定多人实际上没有做保养工作,但是享受着政府代行社会保险的福利。 办案人员发现,其中一人是该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万某的母亲。 最终,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对万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恢复政府专项资金20余万元。 2011年,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的娘娘王旸被指在上大学期间在省疾控中心“吃空饷”。 据报道,2006年王玤上大学时,进入山西省疾控中心。 杨存虎曾任忻州市代县县长。 王旸每月领取财政全额支付的基础工资、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等,5年学费也由省疾控中心承担,实际工资85837.56元,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2012年1月,杨存虎因上述事件被免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多位法律人士表示,“吃空饷”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不应只限于党纪处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罚责任更是震撼人心。 福建信德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表示,“吃空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侵占公共物品,涉嫌触犯诈骗罪、贪污罪,部门负责人也有涉嫌渎职罪,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求人谋取利益,使请求人以给特定的相关人员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的相关人员实际上不工作而获得所谓报酬的,是受贿论处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毛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吃空饷”问题主要涉嫌诈骗罪,对当事人来说情况也不一样。 不管是否在籍,基本工资都要发,骗取的是岗位补贴等,这部分在定罪时存在一定难度。 虚构人头、人死亡后,家属故意不向公司报告,继续领取工资和退休金等,是诈骗犯罪。 毛新表示,“吃空饷”问题的构成要素比较复杂,当事人是否涉及违法、违纪、犯罪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涉及犯罪问题的,还应当看是否符合具体犯罪构成。 例如,诈骗罪,要看当事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应当提现),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实行为(诈骗行为),被害人(审批机关、部门)是否陷入错误认识并为他人支付提现他认为,对审批机关或者部门工作人员来说,明知对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但继续出具,仍构成滥用职权罪,不履行审查职责,必须发现,必须发现,造成国家财政损失的,构成玩忽职守罪

在王明高看来,“受薪”和“受薪”必须严格把关,但对“受薪”也要有区别。 他说:“一是明知对方‘领工资’,却有意发放,这是一种包庇行为,涉嫌违法,需要严惩。 另一种情况是,某人离任或死亡时,家属不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告,人事部门知道后,不及时更新这部分人员信息,继续给财务发工资,这是信息交流不畅或懒惰的政治行为,在思想和行动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毛昭晖认为,“发工资”者不仅涉及违纪责任,还涉及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刑事问题。 但对于这类问题,目前法律层面的认定还很广泛,没有细化。 今后还必须出台司法解释,在法律认定中,必须将这些问题具体化、明确化。 作者:周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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