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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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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考试

2022-12-30 13:59:44一级建造师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落下帷幕,考试过后有部分地区事项考后审核,为考生们整理了2021年一级建造师后审核地区汇总。宁夏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落下帷幕,考后部分地区事项经过考后审核,2021年一级建造师后审核地区汇总供考生整理。

宁夏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2021年宁夏一级建造师报考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23日23:00。 宁夏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申请如何进行资格审查?

2021年宁夏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采用网上申请、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人必须签订(提交)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考生以电子方式签署并提交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办承诺。 对在整个考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考试机构将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对因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声明考试成绩无效并收回合格证书,伪造证书的违纪人员同时也是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记录期限为5年。 考生违纪行为处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请考生在报名前先阅读相关规定。

2021年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考试

重庆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重庆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00-7月15日17:00。 重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要求是什么?

重庆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申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虚假承诺行为,或有重大、特别严重违纪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者,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其余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处理报考事项。 1 .考生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处理报考事项时,系统自动提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承诺书》 (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 考生应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申请条件,申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不承诺的法律责任。 单击“签名”通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提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替代。 2 .考生作出承诺后,可以在未缴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 考生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处理报考事项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处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处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三类考生在报名前充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核查权限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考试后在线手动核查: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告知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以上,且按承诺制处理报考事项的,不选择按承诺制处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按承诺响应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四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 核查过程中需要补充提交必要证明材料的,考生应当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审计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考生一定要注册手机号码,保持通讯畅通,注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的通知。

辽宁省编制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宁省编制2021年度浙江人事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8日至17日。 浙江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辽宁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 7月6日-7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对考生进行核查。 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全过程采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进行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对当地实际相关人员的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沈中,省直机关考生的核查和监督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考生资格核查和监督管理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一。 1 .联机检查。 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对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是否符合报考特定条件。 2 .免检。 承诺,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将在线自动核查,未记录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的考生在承诺书上签字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检查。 对免检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取。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按照档案规定比例以上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考生实践情况,特别是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记录随机抽查结果并存档。 )2)重点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重点监管不能在线查验免考证明材料或向社会监督举报的考生,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知识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如可以通过社保信息核查考生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考生应当会同考试组织机构进行核查,逾期不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 .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线核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 )2)下列考生须持报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的处理时; 2告知承诺制方式未选择办理相关事项3撤回承诺申请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者无法在线核查的。 5报考免试级且不能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首次申请免试级的人员)。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检查现场提交的材料: 1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5免考部分科目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本论文报考条件下的“二科免考”水平提供相应材料。

浙江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浙江人事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8日至17日。 浙江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1)除个别告知承诺制适用外的相关人员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且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2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相关身份、学历学位、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自动核查完毕,报考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在线公示,无需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 )个别反映情况(三)对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考生,应在报考科目成绩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 通过考试后核查后,合格成绩须进行网上公示。 (四)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请考生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网上报名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的任何阶段(如申请期间、准考证打印、考试、阅卷、注册等阶段),发现不承诺的,按照不同阶段,取消本考试资格,取得本考试全部成绩考试后检查:对于报考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 .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成绩公布后,合格成绩直接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2 .报考“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时,需要进行现场考试后的检查。 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应当提供的资料,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以现场核查合格成绩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3 )反映情况的,涉及报考条件的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和信息填写不实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 未查明事实前及考试后考核逾期的,暂按“等待核查考试条件”处理,不执行成绩数据和证件相关操作。

广东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00-7月21日17:00。 广东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广东省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申请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因重大、特别严重违纪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并在记录期内者,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其余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处理报考事项。 1 .考生选择采用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应当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以下简称承诺书,并点击“签名”通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理承诺。 2 .考生作出承诺后,可以在未缴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处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处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三类考生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应聘单位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缴纳。 考试后公布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后,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未选择向承诺制通知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向承诺制方式通知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承诺但在报名时进行在线核查核查过程中需要补充提交必要证明材料的,考生应当按照应聘单位人事考试机构的要求及时在线补充提交。 此类考生应注意应聘单位人事考试机构的通知。

新疆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评审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疆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9日10:00-7月23日19:00。 新疆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新疆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特别情况审查。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处理相关事项的; 2 .告知承诺制方式未选择处理相关事项3 .撤回承诺申请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无法在线核查的。 考生承诺后,在审计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缴费不予退还; 取得成绩的,下一次所有科目成绩无效; 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书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书无效。

山西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山西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至22日。 山西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山西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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