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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高考政策公布,报名时间3月16日开始。

2023-03-23 11:33:11专升本
2021年湖南专升本考试政策已经确定了,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考生,要在3月16日-25日期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下面是具体的政策原文详情。 各普通高等学校:现将《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2021年湖南大学校本考试政策确定。 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愿的考生将于3月16日-25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校校本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报名。 具体政策原文的详细情况如下。

2021年湖南高考政策公布,报名时间3月16日开始。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寄出,请遵照执行。

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为充分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科学选拔人才,扎实推进全省“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改革,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

一、稳步推进“专升本”考试招生模式改革1.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不再实行高校签约和学校推荐制,全省将设立统一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专升本”招生计划合格的工作还由本科学校自行组织。

2.2021年实行“本”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本科学校”)范围为全省省属本科学校(湖南师范大学除外)和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母体大学管理和监督独立学院《专升本》的考试招生工作。

3 .扩大豁免推荐的招聘范围。

(1)高职)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以下奖项的,具有《专升本》免试推荐资格的)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一等奖中国国际“网络”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2)入伍期间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4 .继续实施两类专项规划。

(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10个百分点。

)2)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工作。 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1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2021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合格率由本科学校确定,但不得低于60%。

二、严格规范“专升本”招生工作程序1 .招生计划出台。 本科学校根据总体工作要求和自身办学条件,自主申报招生计划。 我厅根据高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各高校招生计划总量,各高校在确定的招生计划总量中编制专业招生计划,统一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校本信息管理平台”上发布。

2 .报名(具体报名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1)报名范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1年6月30日前能拿到毕业证的2021期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当年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业)毕业生。

)2)本厅按专业类别设置与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应的本科学科。 每个报考的学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一个系的一个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报名期间的前7天,考生可以实时查看报名情况,以后再也看不到。 每个考生的志愿在首次提交后,可以有机会修改一次志愿。

) 3月16日-25日,符合报名条件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校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其中,毕业当年应征、2020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将于3月1日-12日(仅限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就业指导中心”)

) 4月10日前,高等学校(专科学校)将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的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

3 .资格审查认定

(1)免试推荐毕业生资格认定。 学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当标识免试推荐毕业生和免试项目。 具有高职(专科)学校组织免试推荐资格的毕业生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经学校初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本机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主导评审。 未获得豁免推荐资格认定的学生可以参加《特别升学书》的招生考试(报考学校不变)。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认定。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当显示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 高职(专科)学校初审建档,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分省内、省外生源统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我厅民族教育处复核确认加盖公章的总结名单(省外生源根据学校审核确认名单,由学校报省外生源

(三)报名入伍退役毕业生资格认定。 这些考生中的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标明“应征退伍的应届毕业生”。 高职(专科)学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对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初审,公示7天无异议。 随后,将名单(加盖公章)和学生本人提交的原所属部队颁发的嘉奖令)通令)和个人记录(报告)表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报本厅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在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对2020年退役毕业生名单初审后,汇总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学生处会同省兵役部门审查确认。

上述三类资格认定学生名单应于4月10日前提交相关处室审核。 该厅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校本信息管理平台”上公示。

4 .选拔考试和录用

(1) 6月1日前,本科学校完成所有小组考试。

)2)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 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在计划数以下的,其专业合格率由本科学校自主确定,原则上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合格率科学合理确定。

报名免试推荐资格和征兵录用高职退役(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 因免推荐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录用、入伍退役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名以及最终成绩持平等情况需要追加计划的,学校可以向本机关申请,经高等教育机构确认后,由发展计划署追加计划。 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占用新增计划,但纳入学校本专业录取比例计算基数。

)3) 6月15日前,本科学校将录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 7天以上) (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报名备案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含免试推荐),并报我厅高教处。

)4) 6月30日前,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不予录取。 该厅对本科学校上报的录取报名报名表和我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学生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后将核对情况反馈本科学校。 本科学校向核对无误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 .学籍管理

)高职)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业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专业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 学生必须在本科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入学。 本科学校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得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注册时本科学校要严格审核专业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业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2)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学校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实行学籍管理。 “专科”学生直接进入普通科三年级,入学后不得专修、转学,不得以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进入普通科。 本科在校学习2年(本科学制5年专业学习3年),修读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教学) 2002 ) 15号)的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3)高等学校(专科学校)负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档案进行整理,并及时移交本科学校。

三、完善“本”考试招生制度的考试招生由本科学校负责实施。 具体考试科目由本科学校自主确定,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其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应各考1门。

学校要按照《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健全完善命题组考试录用工作制度和安全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命题、制卷、评卷、保管等环节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坚决防止试卷丢失、泄露的情况发生。 完善评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封装、多人评分、评分点集中把关等要求,确保评分系统得分客观准确、公平公正。 要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在命题、试卷、考核、评分、合格、录取等关键环节,实行严格的考核程序。 完善台账记录制度,加强对全流程,特别是考场设置和监考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相互监督、据实调查、追责,确保考试安全。

四、切实加强“书”考试招生组织领导1,提高对“书”考试招生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深化“特选”入学考试改革,是保障机会均等、维护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举措。 各高校要增强大局意识,针对改革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提前谋划、研究政策、利用资源、提前安排,确保按照要求完成2021年《本专题》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2、加强对“书”考招生工作的领导。 本科学校和高等学校(专科)要进一步强化以校(院)长为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

本科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我校2021年“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本”工作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需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高职(专科)学校要加强改革意义的宣传和相关政策解读,引导组织力量引导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学业成绩合理志愿、不集体志愿。 做好本“免试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入伍退役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五、着力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监督管理。 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本专集”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参与监督。 对工作中存在苗头的问题,早发现、早注意、早解决,对不能有令不行、不能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打折扣的行为,要重点整治、坚决纠正,打击违规、徇私

2 .完善考试巡视制度,采取省级抽查、交叉巡查和校级常规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视。 各系应在考试开始前7天向本厅高等教育处报告考试时间,本厅在考试期间派巡检员对考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巡检人员向我厅高教处书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

3、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通过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公开我校2021年《专题本》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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