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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第二次资格认定公告

2023-03-17 14:28:19教师资格
2022年宿城区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宿城区202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宿城区、宿

2022年宿城区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宿城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第二次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宿城区2022年第二次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受理范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洋河新区和苏宿工业园区内的人员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区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1 .具有我区认定区域内户籍; 2 .居住在我区认定区域内,持有我区认定范围内有效居住证; 3 .我区认定范围内高中(含分校区)全日制学习; 4 .驻我区认定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5 .持有我区认定范围内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 被取消教师资格的,自被取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通过认定机构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的,不认定教师资格。 我区认定机关对申请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2002〕59号) 《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苏教师〔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 (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以申请认定与其学习阶段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和“结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公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负责外语教学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语音教师和广播、主持、影视戏剧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 (五)纳入免试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在有效期内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教学阶段和学科教师资格。 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不能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表(一) 2022年本区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含参加豁免认定改革的2022届毕业生)。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7月11日至13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4时-17时)。 认定学科安排: 7月11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7月12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7月13日认定中学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地点:宿城区招生办公室(宿城区实验小学院内)。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申请人当日收到身份证和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承诺书》 (见附件3 )、“健康码”、“日程表”均为绿色码,现场测体温低于37.3,疑似干咳等省外来(回国)住宿人员应当提交现场确认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宿迁市外来人员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信息报告、到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区市人员、隔离期间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副密切接触者按宿迁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后,可参加此次现场确认。 申请人隐瞒身体异常状况、隐瞒居留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不配合工作人员的防疫检查、咨询、排查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形势和疫情指挥部指令适时调整。 如遇疫情需要更改现场确认时间,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qsc.gov.cn/)发布公告,敬请各位申请者关注。 (三)体检时间: 2022年7月9日-7月13日上午7时-10时30分体检地点:宿城区人民医院(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幸福北路55号,联系电话: 0527-80778016、0527-80517010 )。 体检费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费用160元/人,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费用150元/人,申请人自行支付医院缴费。 体检须知:所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接受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当日,确保空腹、体温正常,戴口罩,填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苏康码绿色码及《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一、附件二下载、双面印刷、个人基本信息和“既往病史”等栏目内容报告时,请积极告知体检医院本人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中小学/幼儿园)和怀孕等特殊生理情况。 女性避开经期进行健康检查。 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当场报送体检医院,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直接反馈区教育局。 需要复检的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会打电话通知本人,请与申请人联系。 (四)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具体可通过互联网报名系统进行选择。 目前新冠灾祸的形势很复杂,建议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 选择邮寄方式时,发生费用由个人承担。 请务必填写正确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认定申请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在申请时间内申请注册。 (一)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1 .“个人信息”。 申请人应当在本栏内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以选择具体民族或者其他)。 申请人可以在此页面修改“证书类型”和“证书编号”以外的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 .“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号码等信息,单击“核验证”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级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无法检查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检查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的名称、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一致。 )3)如果经过上述步骤仍无法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输入证书”类型,补充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版证书(照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 4 .“学历学籍信息”。 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 学籍信息在认定申请中自动同步。 如果同步失败,需要自己添加学籍信息。

)1)已取得学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是否应届毕业生"栏中选择"否",在"验证学历"类型输入学历证书号码,点击"验证"按钮,系统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2)如果不能检查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检查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一致。 )3)如果经过上述步骤仍无法验证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验证的学历”类型,作为相关信息的补充,并上传相应的电子版证书(照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验证的学历”类型,补充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电子版证书(照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 )所持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海外留学学历,学历无法验证的,选择港澳台地区学历或海外留学学历,按步骤(3)操作,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首次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以毕业时取得的学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在“是否为应届毕业生”栏中选择“是(在校最后一学期)”,点击“同步学籍”按钮获取学籍信息。 5 .“学位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 .“教师资格信息”。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可以在此栏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明信息。 (二)在网报时段报名的,申请人可以使用本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申请人根据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 系统上传照片为即将上映的正面1英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的申请人应在网报中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照网报系统提示签名上传,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果在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 不这样做的话就不能认定。 五、现场核实提交材料(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经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三)。 (三)户籍信息或者居住证等。 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包括首页和个人网页); 集体户籍的,需要提供集体户口本本人户口本; 2 .在居住地申请,需提供当地居住证3 .全日制就读大学所在地申请的学生,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应届毕业生不能通过网上学籍考核的,需要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装警察在兵役地申请时,必须提供军官证或警察证。 证件上不能表明服役地点的,应当另行提供所属部队或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证书格式取决于该部队或机关的规定。 证明书应当明示申请人的兵役地点。 5 .在我市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许可证,5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在大陆(四)近期1英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正规纸质证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大小为25mmX 35mm,必须与网络时报上传照片的底版相同)。 (五)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与学信网的电子信息进行对照时,也可以不提交。 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海外取得的学历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提示: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如不能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直接比较,申请人可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上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提前申请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或海外学历的申请人,为了不影响认证,请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线服务大厅( http://zwfw.cscse.edu.http://(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不提供网报系统验证的。 (七)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通过网报系统验证和提供。 2014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毕业证书未注明“师范”字样的,须提供经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证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提交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当年入学时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证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 .申请人姓名和专业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单复印件(须有师范专业标识,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 .个人学习档案上学习成绩单专栏显示“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注明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高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专栏后填写“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成绩单上没有“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八)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必要时,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以通过认定机关申请我省统一出具的请有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 以上资料未提交复印件的均为原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结束前补充。 六、其他(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请按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 因错过申报时间、认定机构或者现场确认点错误、申报信息错误或者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当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与事实不符的,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 调查结束后,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四)有关我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请及时关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网址: http://www.sqsc.gov.cn/)。 咨询电话: 0527-82960305。

附件:

1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A4纸正反面打印)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详情) )。

2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健康表( A4纸封底打印(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详情) )。

3 .疫情防控承诺书

宿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编辑:许花

审稿:王晔

发行:陆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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