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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18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2023-06-01 22:24:59教师资格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烟台市2018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烟台市2018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烟台市2018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持居住证)在烟台的中国公民,可以在烟台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条例》、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普通高中三年级以上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未取得毕业证书前,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普通高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可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 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3年内可以申请认定本学科和任意学科教师资格,免于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申请人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 (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鲁教人字〔2001〕22号发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应当与所学专业一致。

符合免试直接申请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与学历层次相应且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其他班级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意学科应当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 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何学科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直接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开发区至福山区认定,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莱山区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烟台市教育局认定。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663号)的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相应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申请时间

2018年3月21日8:00 3月29日17:00,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或符合免试条件且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以本批次在线申报,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第一批次

2 .在网站上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申报。 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的其他申请人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3 .选择认证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对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选择烟台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烟台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作为认定机构,按要求选择确认点。 各确认点的地址和确认时间如下。

4 .填写和提交信息

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导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包括申请信息和照片),在A3纸的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体格检查。

2018年烟台市首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将于3月26日至3月30日进行。 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意向医院规定时间内(不得擅自调整体检时间)贴上本人身份证( 《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空白表格),提前在检查表上完整填写姓名、性别、申报学段及学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本人与网报、贝贝参加体检的人员前一天应进行空腹体检,避免饮酒、熬夜、劳累,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下水进食。 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当在《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合格。 接到医院体检复检通知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二次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体检结果只在这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书文件时审查验资报告,对不足项目及结论不确实、填写不清楚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检查。

(三)现场确认在线预约

申请人于3月21日-29日登录http://service.ytedu.cn进行现场确认预约,并在A4纸上打印预约号码。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报和网络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向相应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申请人因故不能自行提交申请材料的,可以委托他人持申请材料、委托书、申请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办理。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申请系统下载A3纸封底打印,一式两份)。

2 .二代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之一: (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为了缩短申请人现场审核等待时间,确保一次性完成现场审核工作,申请人请务必携带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学历相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其中,不能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

4. 《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本期有效)。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 《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本期有效)。

7 .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须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 )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符合豁免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申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提交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的学习成绩和毕业教育实习成绩。 成绩单上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应提交在校期间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8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正规证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相同版型,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

9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在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的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无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由当地市、县保管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或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替代能证明考生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出示有效居住证。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五)证书的认定和领取。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查工作后,根据审查情况得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请参考各认证机构网站(官方微信、QQ群)发出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漏洞详见各认证机构网站上的通知公告。 考生一定要及时参考,不要错过认证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请时间、认定机构或者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申请信息错误或者提交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如实提交有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附件:1.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者体格检查表

2 .申请人思想性格鉴定表

3 .委托书样本

烟台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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