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考试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职业技能 > 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52!宜宾市属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

2023-06-03 20:54:56教师资格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市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

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阅读此公告及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市属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审查、成绩公布、体检、考核、补充、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具体负责,相关事项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定员市属学校共招聘教师52名。 具体招生学校和招生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见附件一。 二、招生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生对象和范围本次招生对象为符合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学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非在职编外单位事业单位。 其中,2023届大学毕业生应当在2023年7月31日前(经确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以延迟的)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 其他人员在应聘时应当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自负责任。 (二)基本条件1 .报考人员同时应具备的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职业道德,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市属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 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书的学位应当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一致;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获得的专业名称应当分别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一致; 职务所需的职务、职务(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书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 否则,报考或录取资格将被取消,责任由考生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日期是这次公开招募申请的最后一天。 (例如:“年龄: 35岁以下”是指本次公开招募报名截止的最后一天未满36岁。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 2022 ) 21号)有关要求执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各类刑事处罚者。 )2)被开除公职的人。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纪委监察委员会机关立案调查的人。 (4)受训诫、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的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者。 )5)仍在5年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政者)。 (六)现役军人。 (7)在校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 (八)依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现任职务是编辑机构的经营者。 (十)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 三、本次招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招生学校指定的报名邮箱。 在线申请截止日期: 2022年12月9日18:00。 (一)选择工作场所。 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单位进行报名。 在本次招生中,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招生学校及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审核中的复核以及市人社部门的审核确认。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52!宜宾市属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

在录取的任何阶段,如果考生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回避或者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由此获得的报考资格或者录取资格全部无效,承担责任。 (二)填写信息。 符合要求的考生按要求填写《宜宾市市属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 )。 见附件2 ) )的各项正确填写。 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下文件扫描发送到招生学校的指定邮箱。 1. 《报考信息表》 (电子版,张贴近期2英寸免冠证书电子照片); 2 .身份证原件扫描3 .有效学位证书(如有学位要求)和毕业证书原件扫描其中,2023年大学毕业生对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文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和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2021年和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 2021年和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疫情影响”栏显示“是”) ) 如果是2023年大学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经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影响,确认可以延迟的)取得相关证明原件,凭证明办理录用手续。 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 .其他报考资格相关资料。 四、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核,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和工作需要)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考核的具体要求、时间由各招生学校提前通知。 五、已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本人确认。 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和排名。 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录取环节。 其中,报名人数少、不构成竞争(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本单位拟聘用人数)的,本单位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聘用学校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六、体检、考核、补充和公示(一)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根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补考,按照补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候选人。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与招生学校签订《岗位表》,体检、考核等时间另行通知。 2 .体检(1)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聘用意向协议书》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现场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取决于复检的结果。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国公考记录本) 2009 ) 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出现缺额的,招生学校根据缺额名额,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等额增加。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聘任学校及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 (舒适发( 2010 ) 14号)、《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舒适公司事务局颁发) 2021 ) 143号)进行综合考核进行验证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缺额的,招生学校应按缺额定员,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同额补齐。 (三)公示1 .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所有检举人都应当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 .公示期间反映重大问题且有证据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反映存在严重问题,但暂时难以确认或难以否认的,经确认后决定是否录用。 3 .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予补缺。 七、审核和录取手续(一)拟录取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考学校审核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后,由招考学校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到市人事部门审核确认。 经市人社部门审查确认的人员,取得录用资格。 其中,以前报考过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但因无录用通知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应当在本次录用批准手续办理前,由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接到录用通知(基于录用通知的时间)的本人主动停止本次录用(二)用人单位学校凭市人事部门确认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聘用单位通知的时间)到达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最低服务年限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用人单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填写考生诚信档案。 (三)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要进行岗前培训。 试用期、试用期满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照手续解除聘用资格。 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大学毕业生参加公开招聘受聘于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签订聘用合同应当按照规定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和监督此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0831-8222194 (市教育体育局)、0831-5103556 (市人社局)。 九、人才政策待遇本公告引进并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适当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博、硕士(正、副高)人才,按申报认定分层给予15万元。 (二)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按人才水平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服务,并按手续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宜宾市委人才与大学城工作局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0831-8203197、2023671。

十、本公告由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学校说明。 十一、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一)招聘学校及岗位条件的咨询电话一中李老师( 13118485515; 公开招募咨询电话(公告发表( 0831-8358682 )。 宜中余老师: 13890946119; 公开招募咨询电话(公告发表( 0831-2361077 )。 市级机关幼儿园杨老师: 13890981795; 公开招募咨询电话(公告发表( 0831-8231753 )。 宜大学王老师: 13795801247; 公开招募咨询电话(公告发表( 0831-2381635、2381890 )。 (二)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开招聘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宜宾人事考试网( https://www.ybrsks.com.cn )或中国三江人才网( 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由于应聘者非自愿,必要时不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本人无法根据需要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提交、招聘等,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要调整考试日程的,会提前在相关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出相应安排。 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考生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在考试期间做好疫情防控的自身科学防护。 附件1 )宜宾市市属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生教师(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第二期公开考试招生人员)岗位表2 )宜宾市市属学校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生教师)报考信息表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5日

源丨三江人才网

综罗艳菊编审木木湖平

导演丨蓝荣杰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人评论 , 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