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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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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家长,暑假该如何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请检查提示。

2023-06-07 11:44:52教师资格
胶东在线7月4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卢鹏)“双减”政策实施一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日渐规范。2022年暑假即将来临,校外培训机构应该怎么选?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校外培训虚假广告铺天盖地,制造、贩卖、放大焦虑等

胶东在线7月4日讯(记者贾楚航通讯员卢鹏)“双减”政策实施一年来,校外培训机构运行行为越来越规范。 2022年的暑假即将到来。 校外培训机构该怎么办?

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

@烟台家长,暑假该如何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请检查提示。

“双降”政策实施以来,校外培训虚假广告铺天盖地、制售、传播焦虑等现象得到一定缓解。 在这种环境下,大家要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合理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要盲目参加校外培训,给孩子增加不必要的课业负担。 家长要关注和培养孩子的思想品德、逻辑思维、社会礼仪、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身心健康等多方面,与学校教育形成有效的联系和补充。 需要参加校外培训的,家长要多与孩子沟通,从孩子的兴趣、个性发展出发,选择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培训项目。

注意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

目前,学科与非学科培训有明确的边界。

学科训练包括以下情况。 重视学科知识和技能培训,为提高学科学习成绩服务; 重点开展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涉及的学科知识讲解、读写计算等学科能力培训,以预习、授课、强化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示范、交流等为主要形式; 对学生的评价是以认识和选拔为重点,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为主要评价依据的训练。

变相开展学科培训的情形包括证照不全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 不具备教师资格的进行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反实行有偿补课培训时间的规定,通过“直播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 违反培训场所规定,以在注册场所外开展学科培训的游学、研究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违反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培训方式规定,在线机构通过即时消息、网络进行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 非学科在线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在线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 消费者请勿购买上述时间段以外的校外培训课程。 消费者发现校外培训违规行为,可以向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请消费者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打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慎重选择非学科校外培训

建议消费者在报名前实地体验课堂气氛,确认教师资格。 另外,也可以在现场询问学员的心情后再申请。 不要轻信销售者的口头宣传。 同时,要核实学校场所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器材是否齐全,确保报名后孩子能安全放心地上课。

认真调查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必须具有就业资格,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籍教师必须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就业类居留许可。

任课教师姓名、照片、任课教师资格证均在学校位置、网站位置、校外教育家长APP上公布,消费者可查看任课教师基本信息。 与此同时,教师资格小编要重点注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不具备开展资格资格资格许可和认定的资格,此类机构颁发的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

规范校外培训合同签订

合同纠纷是校外培训领域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合同约定不明确、不按合同开课、合同中含有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单方面变更服务合同、不签订正式合同等,因此培训合同对维护合法权益非常重要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机关应当如实告知课程设置、师资情况、培训地点、学习期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款办法等情况,明确约定培训的课时、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民事责任等内容,不得签订书面合同目前,我市已全面应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正式上线。 如果通过该APP购买的所有课程都是自动签订的,则消费者必须认真、完整地研究并确认所有合同条款。 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依照合同履行。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培训机构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并提前三十日通知消费者合同变更。 根据《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合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其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培训机构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及其利息、支付消费者合理费用的退款有约定的,根据该约定,经营者给予折扣

知道研修费用的缴纳要求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退款办法应当在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并在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 校外研修家长APP公布了接受审查的校外研修机构的课程价格。 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市在营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已全面开通预付费,预防“退费难”“汇款用武之地”。 预存费用应当全部划入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机构其他账户或者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不得一次性充值、充值、里程卡等形式收取3个月或者60课时以上的费用。 () )消费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买的课程资金均进入付费专用账户实施监管,可实现在线订课、停课、评估、投诉、举报等功能。 提前缴费有风险,退款往往一脸冷漠,缴费计算快,退款往往不愉快。 消费者在支付培训费用时,要合理消费,避免冲动,不要贪图小利,不要将费用支付到收费专用账户以外的地方。 否则,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不要等待权益损失而后悔。 消费者支付时,必须及时索取与机关名称一致的税务发票,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请培训机构用收款收据等“白条”代替税款收据,以免后期权益受损。 随着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普及,开具发票变得更加方便,消费者收到发票后可以随时将其放入微信或支付宝( Alipay )卡中,随时出示缴费凭证,避免丢失的风险。 如果培训机构放任非监管账户支付费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索取正规发票,终将损害消费者自身利益。

依法维护消费合法权益

《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规定,无资格从事培训服务,以虚假招生简章欺骗消费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擅自降低培训标准,组织不合格的教育人员从事培训活动,不提供相应的教育设备和设施因不正当理由致使消费者提前中止或者延期学业,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退还消费者有关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与消费者单位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尽量收集相关证据, 按照《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通过与机关协商和解、向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附:各区市校外培训违规行为举报电话

芝罘区教育体育局:

电话: 0535-6861355

举报邮箱: zfqjtjsgb@yt.shandong.cn

福山区教育体育局:

电话: 0535-2136003

举报邮箱: fsqsgb@163.com

莱山区教育体育局:

电话: 0535-6891624

举报邮箱: lsjtmbjy@163.com

牟平区教育体育局:

电话号码0535-4232952

举报邮箱: mpqzhijiao@yt.shandong.cn

蓬莱区教育体育局:

电话: 0535-5645894

举报邮箱: pljtjzjk@yt.shandong.cn

海阳市教育体育局:

电话号码0535-3223337

举报邮箱: hymbjy@yt.shandong.cn

莱阳市教育体育局:

电话: 0535-7269967

举报邮箱: lyjtjzjk@yt.shandong.cn

栖霞市教育体育局:

电话号码0535-5233316

举报邮箱: qxxwpxjdjb@yt.shandong.cn

龙口市教育体育局:

电话: 0535-2600730

举报方邮件地址: sdytlkmbjy@163.com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电话号码0535-8246329

举报邮箱: ZYMBJY@yt.shandong.cn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电话号码0535-2212938

举报邮箱:1zjtjzjk@163.com

烟台市教育局黄渤新区分局:

电话: 0535-6976530

举报邮箱: zmjb6976530@yt.shandong.cn

烟台市教育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电话: 0535-6922272

举报邮箱: ytgxjy@21cn.com

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卫生健康局:

电话号码0535-3217406

举报邮箱: 879164967@qq.com

烟台市教育局:

电话: 0535-2101871

举报邮箱: mbjy@yt.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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