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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大三)学生高考实施办法》出台。

2023-03-25 21:43:08专升本
29日,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我省高职(专科)生升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含节假日)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

29日,省教育厅公布了2022年我省高职(专科)生本科院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含节假日)网上报名,网络报刊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9:00-21:00。

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大三)学生高考实施办法》出台。

我省本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院校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正式公布。 本招生考试的报名由考生所在的大学负责组织。 申请分为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在线支付、现场资格审查、信息确认。

申请条件

1 .有报名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在全国统考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普通高职(专业)院校全日制专业水平2022年招收毕业生,在取得专业毕业证书的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2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审查。 各高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道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做出的政审结论负责。 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时,不得报名。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所在高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包括认证、资格审查、照片采集、信息核查、政策关怀、政治思想品德审查等相关工作。 确认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

考试科目,分数

2022年全省专项考试科目共设2门,外语(英、日、俄)分100分。 基础课的分数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日程

考生成绩将于2022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填写志愿

2022年全省专门开展本考试平行志愿录取。 分两次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填报: 4月7日至9日(每日系统开放时间8:00-17:00 ),普通考生根据已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5个平行志愿,与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 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凡正常报名的,不再享受照顾政策。

第二次报告: 4月19日至20日(每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 )。 享受政策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学生免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一所高校。 具体护理政策如下

第一,建立卡片贫困家庭毕业生专业计划。 按照省招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的有关规定,建档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在报考院校普通考生专业录取分数线上降低10分,确保分数不顺延。

二是兴边富民支教团推荐免试。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招委办( 2019 ) 11号)文件执行,按照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直接录取。

三是建议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 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军动〔2020〕第485号)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获得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免考资格: 一是2021年退役、专科毕业的大学生士兵)应届毕业生入伍和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的。 二是预计2022年7月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保留专业学籍,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业)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当按照2022年全省专项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按照对口原则向有关高校提出申请,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免试(测试)、免试(测试)合格后,由有关高校办理录用手续。 具体打算另行通知。

申报方式

考生志愿执行网上申报。 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在网报系统中,考生的登录密码设置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 考生第一次登录时,系统会强制考生修改密码。 考生请务必记住修改后的密码并妥善保管。

招聘时间

聘用期为2022年4月12日至23日。 招聘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互联网招聘。

文件投入和招聘工作流程

1省招办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票。

2 .按照“分数优先、填报志愿”的原则,省招办按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按科组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正式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审核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的,按单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通用课。

3 .招聘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监督”的招聘体制。 即:省招委负责确定招生院校是否录取招生,解释未录取人员的未录原因,处理其他遗留问题,负责监督和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 .合格结果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5 .寄送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根据省招办印制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报告相关材料直接发给考生本人。

剩下的计划募集

考生报名的5个平行报考材料合格后,如考生报名不均衡,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省招办将于2022年4月16日至17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考生在网上查询合格情况后,不合格的考生用密码登录网报系统,报名报名报名,过时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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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生活报记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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