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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领取教师资格证公告
宿迁市教育局于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全部终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者(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 2021年7月29-30日(上午9时-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6时)。 具体日程:
7月29日:
上午,沭阳县申请人收到。
下午,宿豫区、经济开发区、洋河新区申请者领取;
7月30日:
上午,泗阳县、泗洪县的申请人收到。
下午,宿城区、湖滨新区、苏宿园区的申请人和宿高中应届毕业生领取。
三、领取地点:宿迁市便民方舟(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 2号楼1楼118窗口。
四、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 委托他人代收行的,须提供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1 .领取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 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 1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收到后,及时保存在个人人事档案中,请勿丢失。
2 .妊娠期申请人有不宜保留孕妇检查的体检项目,暂缓领取其证明。 孕期结束,体检项目所有检查合格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3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采取集中发放方式,请按时办理。 领取期间,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原文下载2021年上半年宿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公告_宿迁中公教育
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者列表. xls
宿迁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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