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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因疫情不能参加2022年上半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款申请的公告
考生们: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3月12日举行,部分考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参加考试。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此类考生退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因实施疫情隔离、旅游受限,未能参加本次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只接受退费申请,其他情况不接受。 因考生个人原因缺席的考生不予受理。
二.接待方式
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3月14日至17日17时向考区提交考生退款申请书(附件一)。 (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投递,各考区联系方式见附件2。 考区审核通过后办理,超过受理期限的自主放弃。
三.申请退款资料
1 .考生退款申请书、准考证。 2 .考生本人考试预约手机号码申请的“通讯调度卡”截图。 截图必须清晰完整。 3 .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应至少提供一份能证明本人因抗疫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 例如手机短信截图、“信康码”异常情况截图、所属社区发布的相关通知、属地疫情防控等部门或机构的相关通知等)。
四.提交方式
1 .省内高考考生申请退款的,应在3月17日17时前将本人资料提交报考的高考区指定邮箱,由考区大学进行验证,确认是否符合退款条件。 电子版申请材料的命名形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就读”,视为超过受理期限自愿放弃。 2 .社会考生申请退款的,应在3月17日17时前将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考区指定邮箱。 各试验区考试机构进行核查,确认是否符合退款条件。 电子版申请材料的命名方式为“试验区姓名身份证号码”,超过受理期限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退款的考生必须缺席本次所有报考科目。 2 .考生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款申请书,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因信息错误等个人原因不能退款的,由本人承担的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骗取退款的,在校生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社会考生填写《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 .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本次考试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4 .经批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处理。 因为退款周期可能很长,所以考生请耐心等待。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2年3月12日
附件:1.考生退款申请书
2 .青海省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联系方式
来源: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
监制:高照华
(篇)刘幸海
编辑:冯丽晨、朱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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