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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六安市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2023-04-10 18:47:58教师资格
为做好六安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根据安徽省统一安排,六安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申请人

为做好六安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六安市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一.工作安排

根据安徽省统一安排,六安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安排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必须关注本人拟申请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的具体时间表,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并于10月21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公告发布网站请参阅《六安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二.认定范围的对象

六安市将于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对象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者符合六安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六安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六安市居住证的人;

(三)六安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就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入六安市的学校)。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六安市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专科学校就读本科生

(五)驻六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由六安市公安机关颁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六安市学习、工作、居住,或者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在六安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场所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有效期内在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 其中,六安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本科,可择校申请认定。

驻六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以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六安市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在有效期内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大陆许可证、五年有效期内持有台湾居民往来大陆许可证的,在没有犯罪记录、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地方申请认定。 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和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关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环节审核后,报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在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关应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的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得出认定结论。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 (高检〔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之前,在准入查询中发现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的情况下,不进行认定。

(二)符合六安市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人的,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皖教师( 2013 ) 9号文件打印)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 (教秘人( 2004 ) 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皖教师) 2011 ) 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上检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认定程序

(一)线上申报

六安市于2022年下半年统一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签、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在线申请包括阅读在线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提请申报注意等步骤,申请完成后,在“申报提醒”界面显示“注册”

申请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中,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单击“查询申请信息”,系统将显示本次申请信息。 通过“操作”选项,可以查看和修改注册信息。 有关应聘流程的详细信息,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帮助”栏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在网上申请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均可在线检测,系统比对成功并通过检测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当关注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要严格按照属地防疫要求,按照认定机构疫情处置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本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颁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实体(电子)居住证;

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就读本科生,并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驻六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提供所属部队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六安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香港、澳门居民须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澳门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网上验证合格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无法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信网”(检测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检测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海外学历的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申请时通过网上验证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家考试的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系统在线检测、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系统在线验证、现场确认时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应当在本人人事档案上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包括在校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的公章。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的“资料下载”栏下载使用。 检查表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体检其次有效。 体检应当在户籍、居住证核发地、学校所在地或者驻军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

)7)近期,免冠正面1英寸彩色白底证照(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八)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当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 其中港澳居民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信件的,可以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取得联系后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申请受理期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结论并予以公示。 在认定工作进行期间,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的认定情况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被认定具有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征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手续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是指2013年12月31日前在校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教师专业及其专业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与教师专业和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校本科生,应当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规定,孕期申请人可以免除孕妇不适当的体检项目,其他可检查项目合格的,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怀孕情况说明。 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应当附有妊娠反应阳性的检验报告、围产检验文件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涉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查阅。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 申请人请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证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只能在同一自然年度内申请一般教师资格认定。

(七)申请中,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处理。

六安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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