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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023-01-02 23:03:32人力资源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岗位:负责为全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登记、档案管理、就业推荐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全市人才供求信息库,发布各行业人才供求信息;负责人才流动信息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工作;负责人才流动政策咨询服务、流动手续办理工作。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以下职务:

(一)综合办公岗位。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会议决策的监督、重要文件的起草、保密、保密等工作; 统筹目标责任的落实、考核、奖惩; 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负责编制和报告总预算的各项预决算,组织实施各项预算; 负责统筹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按规定核对上报各项费用; 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相关法律事务,负责群众来访、信访、来访事项的登记、归类、交办和监督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上级信访的移交、交办和监督工作; 该局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是按照授权审批权限做好受理申请、备案、审批工作; 负责全市局、机关人事档案和重要档案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8335525

(二)人才交流服务岗位。 负责全市待业高校毕业生登记、档案管理和就业推荐服务工作; 负责建立全市人才供求信息数据库,发布各行业人才供求信息; 负责人才流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和发布; 负责人才流动政策咨询服务、流动手续办理工作。

办公电话:-8332861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岗位。 负责承担全市劳动人事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 承担重大劳动人事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指导乡、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报送仲裁员、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解聘; 仲裁员,组织仲裁庭; 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件、档案和印章; 负责劳动争议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及处理; 承担调解和仲裁的统计分析; 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或者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8332484

(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拟订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计划的申报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任免、培训、奖惩、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事业单位人才培养规划工作。

办公电话:-8332861

(五)工资福利岗位。 负责落实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落实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致残、死亡等相关政策和福利,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等相关政策和福利的落实工作。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统计报告。

办公电话:-8335525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榆林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 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有关事项;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工作。

办公电话:-8332484

(七)职业能力建设管理岗位。 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政策; 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社会力量办学职业技能类学校的审批和监督工作; 审核并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负责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考试申报和发证工作; 指导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办公电话:-8335525

(八)就业促进岗位。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就业政策,制定本市城乡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 负责提出本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意见; 落实本市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就业相关政策; 制定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 负责贯彻落实本市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清理创业促进就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8335525

(九)社会保险岗位。 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拟订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 并组织实施; 落实单位人员退休政策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 负责贯彻落实本市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征缴和个人账户管理政策的监督; 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市属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 负责落实养老保险跨省接续和转移有关政策; 指导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制定和组织全市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落实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 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办公电话:-8335525

(十)劳动关系岗位。 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 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负责企业薪酬调查;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办法和监察工作制度; 负责落实全市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政策; 负责全市劳动监察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工作; 负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处理涉农民工重大事件; 负责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 负责本市注册企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批和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指导全市劳动工作,开展劳动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案件。

办公电话:-8332484

(十一)工伤鉴定岗位。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辖区参保企业的工伤事故申报和认定工作。

办公电话:-833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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