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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1-02 21:00:59人力资源
第二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第三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第一条 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米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9]第1号),制定本条例19).

第二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直属部门,正厅级。

第三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履职过程中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人员流动公开管理工作隶属于政府机构的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制定城乡统筹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 负责县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工作; 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和职业培训制度; 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综合管理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工作,落实全县城乡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系统; 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或者核准工作。 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基本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工作,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防控和调控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持就业形势和总体稳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余额。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助津贴、遗属补助等政策; 研究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薪政策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病假、退休的审批或核准; 负责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综合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年度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等工作;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 参与人才引进、选拔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 负责技术资格的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实施;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技术等级考核评价管理工作。

(八)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贯彻落实取缔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劳动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农民工政策法规,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接待和处理人事、劳动关系、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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