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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1-02 08:01:07人力资源
统筹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课题调研,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负责群体性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协调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相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相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 承担重要稿件的起草工作; 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会、机要、信息、机关业务档案、安全保密、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监督监察、行政管理服务等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代办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管理工作; 负责局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和外事管理工作; 改革,率先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二)政策法规投诉组。 协调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配合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安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重大课题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负责局信访工作,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承担综治和平建设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预警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规划资金监管股。 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起草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制定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落实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 依法监督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诈骗案件的查处和移送工作; 承担汤阴县社会保险监察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就业促进办公室。 拟订全县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 制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参与制定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牵头制定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制定青年试用制度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执行; 制定有关外(境)人员(不含专家)来唐组织实施工作管理政策,落实就业统计和监测制度; 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系统; 落实劳务派遣机构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劳务派遣机构管理工作。 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等政策,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合作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工作; 组织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全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和相关信息工作。 组织制定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制定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规范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 承担县国家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汤阴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汤阴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汤阴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社会保障单位。 协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负责全县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工作; 指导职业年金政策、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和职工因病离职死亡处理政策的实施; 负责全县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督促落实; 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综合管理全县工伤保险工作; 贯彻落实定点残疾人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工伤保险政策、方案和资质标准; 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指导和规范全县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统筹协调工伤鉴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 做好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安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预防、调整和控制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护的政策和方案,落实省失业保险调整基金使用办法,负责统筹协调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和全县失业保险业务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六)事业单位管理单位。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引进工作; 制定吸引留学生来汤加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员(不含公务员)流动调配政策; 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担县级单位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 按规定承担高校毕业生的接待工作; 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人事管理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承担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项;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和完善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用工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其实施。 落实国家和省表彰奖励政策,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表彰奖励活动,承担本县向市、省、国家推荐单位和个人资格初审工作,并承担荣誉获得者的管理工作; 承担县评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单位(职称单位)。 综合管理职称工作; 落实和深化职称制度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改革,负责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以及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和申报; 负责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的备案管理; 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负责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批工作; 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 落实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 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晋升管理工作; 承担汤阴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 薪金福利股。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办公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水平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县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九)劳动保障监察股。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制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调控政策,宣贯最低工资标准,保护破产重整 审查国有企业职工经济补偿,指导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国有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分配; 落实杜绝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节假日。 制度规定; 落实国家有关企业人才安置政策; 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 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重大劳动维权工作,组织处理相关突发事件,负责对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工作监管信用评级; 承担汤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基础保障和信息化建设; 指导开展劳动人事纠纷预防工作; 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纠纷; 承担汤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党建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创建、干部教育培训、小组工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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