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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

2022-12-25 11:00:47人力资源
二、管理权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经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8日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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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办理工作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食市发〔2022〕12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北京经济技术发展社会局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激发主体活力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条例》等政策性文件网上再保险管理论进一步优化调整《北京市招聘服务事项通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 现就办理商务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业务分类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包括以下三类: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商务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 ) 营业地址变更或经营活动终止、分支机构设立的报告。 二、管理权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局(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做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具体办理。 三、便民措施 (一)实行全流程在线操作。 企业机构可登录政府指定网页,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人力资源服务备案或报告,在线办理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管理、经营机构年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级等事项也纳入信息系统。 (2)线下全城通。 企业机构可选择全市任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线下提交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申请材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 形式审核、身份核实,并将材料移送工商组织登记或工商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三)部分业务无需申请即可办理。 经营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发生变更时,无需向许可或备案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报告材料。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信息,直接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相关信息的变更,变更完成后及时通知经办机构。 (四)推进减时限减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一般审批方式),0.5个工作日内线上线下当场完成告知承诺方式; 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经营机构变更营业地址或终止经营活动、设立分支机构申报等业务,线上1个工作日内,线下现场办理。 除个体工商户特殊需要外,经营机构一般只需提供业务申请表、场地使用权材料、就业中介活动制度(按一般审批方式申请),或业务申请表、告知承诺书(申请在通知承诺方式中)。

(五)提供免费邮寄服务,与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有关的文件、资料必须依法投递至经营机构。 运营机构选择邮寄方式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提供免费邮寄服务。 四、市场监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注册为主、营业场所为辅、相互协调配合”的原则,做好经营机构日常监管工作,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坚决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创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环境。 经营机构采取通知承诺方式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由受理申请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该经营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经承诺经营机构检查发现不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 五、工作要求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与区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形成合力。 要重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做到人到位、职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服务到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规范办理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不得擅自提出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标准和要求。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经人社食市字[2020]39号)《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 《通知》(经人社发[2020]5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6 月 8 日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一、北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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