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考试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职业技能 >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河口区人民政府 职责信息 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信息

2022-12-25 10:01:03人力资源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会同区科技局制定外国人来我区工作政策。区科技局负责制定外国高端人才来我区工作政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外国专业人才和其他外国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制定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负责就业和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防控和调控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海)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实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贯彻执行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退休政策。 负责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全民保险计划。 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报送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方案草案,落实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参与监督全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作。 负责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防控和调控,保持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办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五)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休假制度,落实杜绝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监督劳务派遣政策的落实。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制定我区人才发展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制定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和政策,以及归国留学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完善博士后制度实施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共出国留学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带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拟订本地区高等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协调全区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组织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七)统筹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和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对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项目进行审核。 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工作人员任免和区政府依法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从中国聘请顾问的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人事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综合管理工作;落实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政策。

(九)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制定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人员工资确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政策。

(十)落实好农民工综合政策和规划。 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大中专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转变职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省要求,各市、区关于深化“一次性完成”改革,组织推进政府本系统职能转变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四)相关职责分工

一、关于烈士嘉奖和烈士抚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发放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费和抚养费。 区退役军人局负责表彰烈士,指导落实烈士表彰金、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

2.制定外国人来我区工作的政策。 会同区科技局制定外籍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区科技局负责制定外籍高端人才来我区工作政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外籍专业人才等外籍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三、关于区内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管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级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完善和加强事前指导和事后监管; 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部门,对区管企业分配负责人薪酬进行指导和监督,制定和完善薪酬管理政策,调整薪酬水平不同行业的地区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被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被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薪酬和奖惩措施。负责人; 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

后台-插件-广告管理-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人评论 , 人围观)